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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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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宁看着罗嫂子闺女,才十三的年纪呢,和自家小堂妹一个年纪,这么想着便多了几分伤感。

饭后,温宁肚子鼓鼓和陆城一同离开回家,天色已晚,幽暗的夜色中只能听到沙沙的

风声,拂过凋落的树叶东摇西晃。

“陆团长,我们明天要不要去县城?刚刚听几个嫂子说城里有百货大楼,卖得东西可多了。”

陆城第一次知道媳妇儿能这么麻烦,这才一天呢,吃了晚饭还没消停下来。

“去百货大楼干吗?今天不是在供销社买了很多东西。”

“陆团长,我听说百货大楼有雪花膏!

女人用来擦脸特别好,还香得很。”

温宁忍不住跟大将军诉苦,自己穿越来后真是遭了太多罪了,这世上没人比自己惨,“我得买一盒,你看我的脸多粗糙,都快被吹破皮了。”

担心陆城不信,温宁踮着脚将右边脸颊往陆城跟前凑,右手还在细腻光滑的肌肤上轻轻抚摸,似乎是想给他看看自己的脸成什么糟糕样了。

陆城原本想要训斥的话被堵回了嗓子眼,视线随着温宁的纤纤玉手落在她白玉般的脸颊上,肤白胜雪,柔嫩细腻,哪里有什么粗糙的样子。

“你看见没?我脸都有点疼了,是不是被吹红啦~”

温宁见他一直没说话,又往他身前挪了挪。

却见着陆团长猛地退后一步。

陆城严肃着脸低斥:“行了,你站规矩点!

那什么膏,你自己看着买。”

……

东屋里炕火烧着,温宁伏案给温母写信,认认真真报平安。

她当初是镇国公府请的翰林院学士教的课,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写得一手好字。

可来这里后却傻眼了,大家不怎么写毛笔字,用的笔是她没见过的,鼻尖硬邦邦的,和柔软的毛笔不一样,说叫钢笔。

好在她有十来年的练字基础,握着钢笔也能写个大概,就是因为不习惯写出来的字迹不入她的眼。

温宁嫌弃地看着信纸上的字,要是放在自己的朝代,肯定会被夫子批评。

“你这字倒写得挺好。”

陆城抱着一床棉被枕头放到东屋的炕上,转身准备和温宁说话时先瞄到她的字迹。

比许多城里的高中生还写得好。

温宁认真看了看自己的字迹,转身一言难尽地看向陆城,心道他要求真低,明明自己写得难看呢,远没有真实水平的一半,他居然夸好看。

看来陆团长的字写得不行。

“还好吧。”

温宁也没拆穿他,毕竟他是打仗的,字写得不好也是常事,余光瞥到炕上的一床棉被和一个枕头时,温宁好奇,“怎么放一个枕头。”

“这是你的。”

陆城刚把行李中的床上用品拆了出来,“我的在西屋,你有什么事叫我。”

温宁震惊的看着陆城大步离开,听听他最后那句话,还有什么事叫他,搞得好像很贴心似的。

这臭男人还要和自己分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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