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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旅游,自己也去过南美洲来着。
能写出深入当地民族风俗的作品,也没什么问题。
就像自己也搞出了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的哈利波特一样。
《哈利波特》的背景很得不列颠老少爷们的认可,那里的读者现在都盛赞路安之是一个很了解不列颠的老外呢,说不列颠肯定是路安之的第二故乡,甚至还有人请求不列颠王给路安之爵位。
拿搞个《百年孤独》出来,让南美洲的老少爷们儿们觉得南美洲是他路安之的第二故乡一下,也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主要还是路安之现在确实闲得慌。
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三年,他虽然一个人,但起码还在旅游的路上。
就算刚开始没有旅游,在久安大酒店打工,也是有事情可以做的。
哪像现在,他完全成了闲人一个,什么事都没有。
再不给自己找点事做,他感觉自己就要无聊死了。
所以把这本书写出来,让看不懂的人觉得无聊,让看懂的人觉得震撼,或者能在网上吹自己能看懂真牛逼吧。
这样想着,路安之就把《哈利波特与密室》的文档缩小了,然后新建了一个文档,修改文档名为“百年孤独”
,然后写下开头最为出名的那一段文字: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前世里很多人都早已经司空见惯的一种句式,甚至还有人拿这样的句式来玩梗。
但不得不承认,这是《百年孤独》为出圈、最为人熟知的部分。
毕竟相比起来,《百年孤独》的正文实在有些晦涩难懂。
光是数代人共用一个的名字,就足以把许多读者绕晕了。
不过尽管后来已经习惯了这样司空见惯的句式,路安之还是能记得当初看到类似句式时的感觉。
那种历史的轮回和命运的无常扑面而来的感觉。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开始看到这样的句式,不是在《百年孤独》里。
在看《百年孤独》以前,他看过同样被归入魔幻现实主义分类的《白鹿原》。
当然,他那时之所以看《白鹿原》,并不是因为这部小说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而是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
然后他就看到了《白鹿原》开头的第一句话: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这句话当时就给了他双重震撼。
当然,这震撼来得不如《百年孤独》那句话那么大,但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
“给,我吃不下了。”
张素馨正在喝一碗醪糟鸡蛋羹,这是她今天上午的月子餐。
不过她喝了少半碗就喝不下了,于是端着碗来找路安之。
路安之揉了揉肚子,感觉自己也不怎么饿。
但看张素馨有些求助的眼神,还是接过了碗,把碗里的醪糟鸡蛋羹大口大口地喝了。
他把碗送去了厨房,再过来笔记本电脑旁,看到张素馨正在瞧电脑屏幕。
“伱又开新坑了?”
张素馨见路安之回来,就问。
跟路安之在一起呆久了,张素馨总能掌握一些奇奇怪怪的新词。
比如这个“坑”
,她现在就理解得十分深刻,意思就是路安之创作的作品。
她觉得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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