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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年,家里为了还债,粮食能省则省,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纯粹的玉米粥了。
阳光明安静地吃着。
粥的味道很普通,但他能从中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安宁和平常。
这种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简单的食物,没有债务压身,没有闲言碎语的日子,正是他此刻最想要的。
阳修远喝了几口粥,放下碗,看向阳光明:“光明,今天有啥打算?”
阳光明咽下嘴里的粥,说道:“爹,我下午三点前要赶到城里,和秦胜利他爹见面,把剩下的三百块赔偿金拿了。
上午就不去上工了。”
冯桂芳关切地问:“既然是下午三点以前到城里,那就吃了午饭再走,时间应该来得及。”
“嗯,吃了午饭去。”
阳光明点头,“上午我打算进山转转,看看能不能逮只兔子。”
他顿了顿,解释道:“这半年我进城,没少麻烦建军——就是何建军,我那个在招待所当同学的服务员。
住宿都是靠他帮忙。
昨天走得急,也没好好谢他。
要是能逮只野兔给他送去,也算一份心意。”
冯桂芳听了,点头道:“是该谢谢人家。
人家帮了忙,咱们不能不懂礼数。”
她又叮嘱:“进山小心点,别往深里去。
这两年大伙儿都进山里找吃的,兔子也精了,不好逮。
能逮着当然好,逮不着也别强求。
家里还有点酱牛肉,给你都带过去,也是一样的。”
“我知道,娘。”
阳光明应道,“我就在外围转转,不进去。”
阳玉明听说二哥要进山逮兔子,眼睛一亮:“二哥,我跟你一起去吧?我眼神好,力气大,说不定能帮上忙!”
阳光明摇头:“不用,你上午还得上工呢。
我就一个人转转,碰碰运气。”
阳玉明有些失望,但也没再坚持。
他是壮劳力,每天要挣满工分,确实不能随便请假。
早饭在安静而满足的气氛中吃完。
玉米粥喝下去,胃里暖洋洋的,身上也有了力气。
吃完饭,阳修远、阳喜明和阳玉明收拾了一下,准备去队里上工。
冯桂芳、程淑兰也要去参加妇女队的劳动。
阳光明回屋换了身更旧的衣服,找了几根结实的麻绳,又拿上那个昨天买回来的藤条背篓,正好用来装可能有的收获。
准备妥当,他走出院子,和上工的家人道别,然后朝着村后的西山走去。
向阳村西面是一片连绵的丘陵,当地人统称为西山。
山不算高,但植被茂密,以前常有野兔、雉鸡等小动物出没。
这两年闹饥荒,村里人饿急了,经常结伴进山挖野菜、刨草根,顺便也想办法逮点野物打牙祭。
去的人多了,山外围的动物就少了,也越来越机警。
阳光明沿着上山的小路慢慢走着。
三月初的山林,还是一片枯黄萧索的景象。
落叶乔木光秃秃的,只有一些松柏保持着些许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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