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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以朝仪多阙,其一切诸议悉委芳修正,于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咨访焉。
同书陆柒崔光传(北史肆肆崔光传同。
)略云:
崔光,东清河鄃人也。
祖旷从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时水,慕容氏灭,仕刘义隆为乐陵太守。
父灵延刘骏龙骧将军长广太守,与刘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国军。
慕容白曜之平三齐,光年十七,随父徙代。
[后]迁中书侍郎、给事黄门侍郎,甚为高祖所知待。
高祖每对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无意外谴咎,二十年后当作司空。
」其见重若是。
寅恪案:刘芳、崔光皆南朝俘虏,其所以见知于魏孝文及其嗣主者,乃以北朝正欲摹倣南朝之典章文物,而二人适值其会,故能拔起俘囚,致身通显也。
北齐书贰玖李浑传附绘传(北史叁叁李灵传附绘传同。
)略云:
司徒高邕辟为从事中郎,征至洛时勅侍中西河王秘书监常景选儒学十人缉撰五礼,惟绘与太原王乂掌军礼。
寅恪案:隋志不载常景撰修之五礼,惟旧唐书肆陆经籍志史部仪注类有后魏仪注三(疑五之误)十二卷,常景撰;新唐书伍捌艺文志史部仪注类有常景后魏仪注五十卷。
常景之书撰于元魏都洛之末年,可谓王肃之所遗传,魏收之所祖述,在二者之间承上启下之产物也。
又史志所谓后齐仪注者,即南朝前期文物变相之结集,故不可不先略述北齐修五礼之始末,以明隋志之渊源也。
北齐书贰柒魏收传(北史伍陆魏收传同。
)略云:
除尚书右仆射监,总议五礼事,多引文士令执笔,儒者马敬德、熊安生、权会实主之。
隋书伍柒薛道衡传(北史叁陆薛辩传附道衡传同。
)略云:
武平初,诏与诸儒修定五礼。
寅恪案:北齐后主时所修之五礼当即隋志之后齐仪注二百九十卷,邺都典章悉出洛阳,故武平所修亦不过太和遗绪而已,所可注意者,则薛道衡先预修齐礼,后又参定以齐礼为根据之隋制,两朝礼制因袭之证此其一也。
据上所引旧籍综合论之,隋文帝继承宇文氏之遗业,其制定礼仪则不依北周之制,别采梁礼及后齐仪注。
所谓梁礼并可概括陈代,以陈礼几全袭梁旧之故,亦即梁陈以降南朝后期之典章文物也。
所谓后齐仪注即北魏孝文帝摹拟采用南朝前期之文物制度,易言之,则为自东晋迄南齐,其所继承汉、魏、西晋之遗产,而在江左发展演变者也。
陈因梁旧,史志所载甚明,当于后文论之,于此先不涉及。
惟北齐仪注即南朝前期文物之蜕嬗,其关键实在王肃之北奔,其事应更考释,以阐明隋制渊源之所从出。
前已略述北齐制礼始末,故兹专论王肃北奔与北朝文物制度之关系焉。
北史肆贰王肃传略云:
王肃,琅邪临沂人也。
父奂及兄弟并为[南]齐武帝所杀,太和十七年肃自建业来奔。
自晋氏丧乱,礼乐崩亡,孝文虽厘革制度,变更风俗,其间朴略,未能淳也。
肃明练故事,虚心受委,朝仪国典咸自肃出。
魏书陆叁王肃传略云:
肃自谓礼易为长,亦未能通其大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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