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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石桥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河水比昨晚浅了一些,有几块石头露出了水面。
阳光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的,很好看。
他弯腰捡了一块扁平的石头,侧着身子,像小时候那样,用力把石头撇了出去。
石片在水面上弹了五下,然后沉入了河底。
他看着石头沉下去的地方,那圈涟漪慢慢扩散,慢慢消失,水面重新变得光滑如镜。
水面倒映着他的脸。
二十八岁的脸。
干净的,结实的,没有任何皱纹。
他盯着水里的自己看了很久,久到晨风把他的头发吹干了,久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东南边。
然后他蹲下来,把手伸进河水里,搅乱了那个倒影。
涟漪中,他看到自己的脸碎成了无数块,每一块都在动,每一块都在笑,每一块都在哭,每一块都在用一种不属于他的表情看着他。
涟漪慢慢平了,脸重新拼合起来,还是那张二十八岁的脸,干干净净的,什么表情都没有。
刘福贵站起来,继续往南走。
他走了很多天。
他没有数走了多少天,也没有记路。
他只是走。
饿了就用口袋里的零钱买两个馒头,渴了就喝路边的自来水,困了就在桥洞下或者废弃的厂房里睡一觉。
他的身体是二十八岁的,走多远都不累,但他的心是七十岁的,走得越远,越觉得沉。
他把那本笔记本一直带在身上。
那些字还在——他写的,陈旭写的,还有那些不知道是谁写在缝隙里的小字。
每天晚上他都会翻开来看一遍,看那些字有没有变。
它们没有变。
它们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在纸上,像一具具被钉在棺材里的尸体,不会再动了。
走到第十一天的时候,他经过一个村子。
村口有个老人坐在槐树下乘凉,手里拿着一把蒲扇,一下一下地摇着。
刘福贵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老人忽然开了口。
“小伙子,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刘福贵停下来,转过身看着老人。
老人很老,老得看不出年龄,脸上的皱纹像核桃壳一样深,眼睛被耷拉下来的眼皮遮住了大半,只能看到一条窄窄的缝。
“没有,”
刘福贵说,“我就是在走。”
“走了很久了吧?”
“十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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