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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与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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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是之谓能参。

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

(《天论》)

荀子在儒家中最为特出,正因为他能用老子一般人的“无意志的天”

,来改正儒家墨家的“赏善罚恶”

有意志的天;同时却又能免去老子、庄子天道观念的安命守旧种种恶果。

荀子的“天论”

,不但要人不与天争职,不但要人能与天地参,还要人征服天行以为人用。

他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裁之?(王念孙云:依韵,制之当作裁之。

适案依杨注,疑当作“制裁之”

涉下误脱耳)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天论》)

这竟是倍根的“戡天主义”

(questofNature)了。

二、论物类变化

荀卿的“戡天主义”

,却和近世科学家的“戡天主义”

不大相同。

荀卿只要裁制已成之物,以为人用,却不耐烦作科学家“思物而物之”

的工夫(下物字是动词,与《公孙龙子·名实论》“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

的下两物字同义。

皆有“比类”

的意思。

物字可作“比类”

解,说见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十一,物字条)。

荀卿对于当时的科学家,很不满意。

所以他说:

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

夫是之谓中事。

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

夫是之谓中说。

……

若夫充虚之相施易也,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圣人之知未能偻指也。

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

工匠不知,无害为巧;君子不知,无害为治。

王公好之则乱法,百姓好之则乱事。

(《儒效》)

充虚之相施易(施同移),坚白同异之相分隔,正是当时科学家的话。

荀子对于这一派人屡加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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