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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今天这样专门花这么多时间来找一家小饭馆,是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乐趣,还挺有意思。
她看了一下周围,店虽小,的确是干干净净。
而且往来的应该都是街坊邻居,有的刚下班,脸上带着疲惫,有的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一派人间烟火味。
她笑起来:“这样的地方都能被你找到,看来你平时还挺爱吃的。”
周路明苦笑:“别提了,这些年还真没怎么花心思在这个上面,没时间。
老是吃那些没意思的饭局,要不就是公司食堂和家里阿姨煮的。”
宋锦一愣,哑然失笑,这倒是和她的遭遇差不多。
也是,大家都是生意场上忙碌人,忙碌命。
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语气里带着怀念:“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住的地方。”
那时候穷得很,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
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一间房住好几个人,上下床位,按天收费。
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才能够出得起钱,租一间小小的单房,自己一个人住,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日子拮据,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
后来,搬到了更大的房子,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
“当时,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
他对宋锦说,忆及往事,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带着温柔的笑意。
宋锦问他:“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
“不长,也就半年吧。”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终于成功的升了职。
“半年后,就变成了每周一次。”
他添上后续。
宋锦笑起来,然后感叹了摇头。
“我和你差不多,不过对吃的我可能没那么执着。
我立下的小目标是每个月都能去城里面,给自己缝一套好看的衣服。”
然后因为这个认识了陆冬林,也因为这个和田彩霞起了冲突。
田彩霞觉得有哪个正经做别人家媳妇的能一个月就做一套新衣裳的?大家都是半年才做一套好不好,浪费钱!
一点也不知道持家!
但对于宋锦来说,这却是寄托了她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展望和一个念想。
两人正说话间,老板把汤端了上来,看着周路明笑道:“后生仔,很久没有来过了哦,好几年了吧?”
周路明有点惊讶,“老板你还认识我?”
“认识!
这么靓仔,很难忘的嘛。”
尤其是这双眼睛,老板很少见有男人长一双桃花眼,但是整个人却并不女气,似笑非笑的很有特点。
“当时我还记得有好几个靓女中意你的嘛。
不过你都不搭理她们的啦。”
。
宋锦听到老板这样说,觉得好笑,差点被嘴巴里含着的那口汤给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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