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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
,而道纯任自然。
【深度剖析】
关于“道”
的性质和“道”
的规律,其基本点在第一、四、十四、二十一和本章里都看到了。
即“道”
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
任继愈说:“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道路。
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的“无限”
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虚玄,可能人们受后来的神秘化了的‘道’的观念的影响,才认为它是状态的物体,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由极微小的粒子在寥廓的虚空中运动所组成。
它是独立存在的,也不依靠外力推动。
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宰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
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
汤一介说:“老子讲的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
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
这种观点是很中肯的。
老子曾说“道在物先”
,又说“物在道中”
,这种判断是把“天地”
作为“物质”
的同义语了。
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道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
老子这句最著名的话有两解:
一、“法”
就是师法,就是某物向某物学习。
人向地学习,地向天学习,天向道学习,道向自然学习。
自然是老师的老师。
二、“法”
就是被法约束,即臣服、被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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