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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知乐算是这个悲剧中的炮灰小叔子。
他那天正好被派去办事,平日不去的地方,路不熟悉不知怎么就拐到了小路上。
点子也正,一眼看见两个大汉抬着昏迷的嫂子往板车上放。
他倒是不莽撞,转身就想跑走喊人,却不知道赶来的同伙已经到了他身后。
这人是个新入伙的愣头青,又莽又狠,想都没想就从兜里摸出把刀把人捅了。
一刀毙命,就那么寸捅心脏上了,哪怕稍微偏一点也不至于人就这么没了。
岁欢第一次听大宝说的时候都以为方知乐遇到了剧情杀,要不怎么巧合一个接着一个,仿佛那天是他的必死局。
要知道他的身体素质可是80分,军人才85,上90的那都是部队里的尖兵。
但光身体素质好也没用啊,他人懒吃不了苦,虽然小时候每年都被老爷子扔部队锻炼俩月,却是顶天了能打几个小混混的身手。
其实要真跟那些人对打,打不赢也跑的赢,可这不是被偷袭了么!
飞来横祸,英年早逝。
不过那是之前了,现在有了岁欢,长命百岁都算他没活好。
转眼到了方父生日,岁欢早早就跟着方知乐去了方家,俩人好不容易有了正经借口,就都翘了下午的班。
大宝给她准备了一件深蓝色男式毛衣当生日礼物,最经典的麻花款,纯手工定制的,质感超棒。
总之一拿出来方家便是一水儿的夸赞,给岁欢的大眼睛都笑眯了。
方父也很给面子,下班到家后看到毛衣张口就是夸夸,夸完了还高兴的上楼说要马上换上。
岁欢被方母和方知乐夹在中间坐等开饭,侧头看向跟方母逗趣聊天的方家大嫂李竹君。
“哈哈,早就听妈说壮壮给咱家找了个贼漂亮的小弟妹,今天可算被我见到了,比我想的还精神呢!
真好。”
壮壮是方知乐的小名,亲近的人都这么叫,从起名就听得出家人对他的期盼,健康快乐就完了。
李竹君身量纤细,一副柔情似水的容貌,很有点江南水乡的婉约美。
不过一开口妙语连珠,豪迈直爽,最明显的就是在她来了之后客厅一下就热闹起来了。
岁欢挺喜欢这个反差美人的,因为李竹君刚进门就给她塞了个大红包,还特意带了不少她平时爱吃的零嘴儿,一看就是提前打听过了。
“大嫂我也听过你呢!”
“妈也跟你表扬我了?还是壮壮跟你说我坏话了?小时候我看着他不让多吃肉,好几年看到我都没个笑脸。”
方家一大家子宠方知乐宠惯了,对他总下不了手管教。
李竹君刚嫁过来的时候他才几岁,长得白嫩肥美的,特别招她稀罕。
加上后来不是出了李弟弟那件事么,她就改变了教娃方法,从此家里就有了她唱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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