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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脾气好,抗折腾,而且见机早,给狱吏塞了钱,不仅免了磨难,而且得以出狱,但有些人则死在狱中,周勃的儿子周亚夫,哀帝时的丞相王嘉,都在监狱里绝食而死,周亚夫还吐了血。
有些血性汉子为了免受折辱,干脆在下狱之前,一死了之,比如李广,出征时因迷路而失期,不肯“复对刀笔之吏”
,引刀自刎。
李广的从弟李蔡,也因得罪而自杀,不肯“对狱”
。
虽然可能熬过磨难,出狱再起,但由于受不了狱吏的折辱,这些人宁愿一死。
狱吏折辱这些高官,难道不怕这些人一旦复出,转过来报复吗?看来他们不怕。
以法治官,以法治民,是当时的“国策”
,皇帝喜欢,各级官员也喜欢,个别人就是想报复,在技术上也行不通,京城的监狱,都是诏狱,具体管辖的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复出后的高官,官再高,也铁路警察,管不到这一段。
地方的监狱,能管到的,一般都不关押官员,个别关了的,官员出来后也未必会报复。
有一个故事很耐人寻味,说是景帝时梁国内史韩安国坐法抵罪,被关进梁国属县蒙县的监狱,狱吏田甲按规矩折辱他,韩安国说,死灰就不能复燃了吗?田甲道:如果复燃,就用尿浇。
不久,韩安国果然官复原职,田甲闻风逃走,韩安国对田甲的族人说,如果田甲不来自首,我灭你们宗族。
田甲不得已,前来肉袒谢罪,韩安国开了一通尿溺的玩笑之后,却善遇之,认为田甲可以帮助他治理梁国。
看来,狱吏之恶,原本就属于苛法的一部分,国家通过狱吏对人犯的折磨,强化人们对法的恐惧,哪怕是达官贵人,也需要这种恐惧。
就算你负屈含冤,宁可让人犯受尽折磨,瘐死在监狱里,也不会稍微改善一点监狱的待遇。
对于那个时代的司法制度而言,疑犯从有是威慑,监狱的磨难是惩罚,两者都是让人恐惧的法宝,过去的法治,就是刑治,有写在面上的刑,从原来的割鼻子剁腿,五马分尸,剁成肉酱,到打板子,抽荆条,流放,杀头。
还有隐在下面的“刑”
,就是狱吏私下来的,据说也是五花八门,《水浒传》上讲的杀威棒,吃黄鱼,闷干饭之类,都是。
自汉以后,统治无非儒表法里,法家的阴影,从来就没有从司法中离去,尽管德政喊得山响,为政者操练起来还是想方设法让人恐惧,确立国家在所有人心目中的威严,所以,尽管有些朝代,比如明清死刑判决尺度很严,非皇帝点头不行,但在监狱里瘐死者,却超过判死刑者不知多少倍,从这个意义上说,狱吏之贵,在某种意义上是国家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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