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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仿佛一道界限,分隔着外界的混乱破碎与店内的秩序空间。
然而,此刻。
门外那身着凤冠霞帔、红妆似火的身影,却只是静静地伫立在门廊之外,那片朦胧的、被某种红色光晕笼罩的阴影里。
她面朝店内,身姿挺拔(或者说,僵硬),却没有丝毫迈步向前的意图——或者,是能力。
那敞开的店门,那流淌出的温暖光线,对她而言,仿佛并非通道,而是一面看不见的、坚不可摧的玻璃墙。
她与店内,虽然近在咫尺,却仿佛隔着天涯。
她想进来。
所有人都能清晰地感觉到那股意念——一种混合着无尽悲伤、深切怨愤,却又带着一丝微弱到几乎熄灭的、寻求“公道”
的渴望的意念,正源源不断地从那个红色身影散发出来,试图穿透那层无形的隔阂。
但她,被挡住了。
被一种并非便利店主动设置,却似乎天然存在的“规则屏障”
,牢牢地阻挡在了“天道秩序”
的领域之外。
林寻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起来。
这情况,超出了之前两例的“标准流程”
。
这家“有家便利店”
,作为玄律阁认证的“前线秩序联络点”
,其核心功能之一就是“受理诉讼”
。
依据《临时天道秩序管理暂行条例》的精神,以及店内“秩序法庭”
的初始设定,理论上,只要心怀符合“秩序契约”
基本精神的冤屈或争议(如权属被侵、契约被毁、遭受不公伤害等),且其存在形式能被店内法则网络识别并容纳,无论其是人是鬼、是妖是怪、甚至某种概念性存在,都应该具备“踏入此门”
、成为“原告”
或“被告”
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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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瑾的游魂可以,因为他符合“受害者”
定义,且其魂体状态与店铺的灵性接纳阈值兼容。
阴穿山甲可以被“拘传”
进来,因为其作为“加害者”
被法则锁定,强行纳入管辖范围。
为何这个明显带着巨大冤屈和诉求的“喜煞”
,却被挡在了门外?是她不符合“原告”
条件?不,那种强烈的、指向明确的悲怨,本身就在诉说着不公。
是她的存在形式不被接纳?似乎也不尽然,店铺的防护力场并未对她产生主动排斥反应。
问题出在哪里?林寻没有贸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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