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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后的房屋要高一点,有两层高。
依旧是圆润无棱角,也没有复杂的设计,有的也就贴了一点闪光小鳞片作为装饰。
这些一层房和二层房都围绕着一个大宫殿建设。
这个大也是相对的,只有十米高,就像是一个大花苞。
墙面贴着发光鳞片和绒羽,折射出粉、金色的光泽。
是挺好看的,但身为城主的住所,还是少点逼格。
至少林雪雅是这样认为的。
自家的红尘别墅的面积都有这个的好几倍,装修就更不用说了。
可能,这里就流行这种简约风,大概率是因为懒。
常炫明带着五人落在城市不远处,丢给五人翻译器,直接隐去身形。
“你们可先在外围城市劝说一下,感受一下这里的人文,也有利于劝说领导者。”
常炫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林雪雅:“收到。”
琴秋安扛着啃了一半的大树,原地立正:“搜道!”
五人来到城市边上,这有几个小孩子正在嬉戏玩耍。
服装同样是万食质制作的连体大袍,自然贴身、宽松,无任何腰带之类的束缚。
款式都一样,不同点在于上面的绒羽和鳞片。
没有穿鞋,都是光着脚。
在他们身后跟着长满绒毛,圆滚滚的,形似小团雀的走地鸡和长满闪光鳞片的豚鼠。
两种灵息兽只有半个脑袋大小。
它们老老实实的跟在这群孩子后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凶相。
旁边的院落中,一个青年躺在躺椅上,安逸的闭着眼,晒太阳。
这里的人类身材都适中,是一个非常健康的状态,长相十分精致,皮肤格外细腻,气质温润,或者说没有血气方刚的感觉。
除了活力十足的孩子,其它人都透露着一股慵懒。
跟丧尸世界的人比起来,就是两个极端。
那群孩子率先发现琴秋安一方人,眼中满是惊奇。
“你看,你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好奇怪,怎么是分开的,好多花花。”
“穿起来一定很麻烦,还很闷,嗯,还不如咱们的衣服。”
“就是,就是。”
“看他们下面,还给脚穿衣服呢。”
“给脚穿衣服,感觉好好玩,我也要给脚穿衣服!”
“多一件衣服,走起路来多累呀,到时候你掉队,我们可不会等你。”
“也是,也是,那就不捏了。”
“走走,去找他们玩。”
一群孩子就这样叽叽喳喳的凑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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