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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能织几十匹布,快得很!”
朱标若有所思。
朱元璋站起身,拍拍老汉的肩膀:“老人家,多谢了。”
老汉笑道:“谢啥。
你们既然归顺了大明,就好好干。
咱们陛下,是个好皇帝。
跟着他,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我活了六十多年,头一回觉得,这日子有盼头。”
朱元璋点点头,转身离去。
走出村口,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望了一眼。
那几个老人又坐回去继续晒太阳,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村口石碑上刻着“柳树屯”
三个字,下面是一行小字:“洪武五年,全村一百二十三户,四百五十七口,耕地一千二百亩,年产粮食四千三百石,人均九石四斗。”
九石四斗。
朱元璋记得,大顺最繁华的时候,应天府周边的农户,人均粮食也不过五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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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里,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人均竟然接近十石。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陈善为什么能赢。
不是因为他能打。
徐达、常遇春、邓愈,哪个不是能打的?大顺的将领不比大明差。
可打仗打的是后勤,是国力。
一个农户人均九石粮食的地方,和一个农户人均五六石粮食的地方,哪个能支撑更久的战争?答案不言而喻!
队伍继续南下。
过了黄河以后,路越来越好,城越来越密,人越来越多。
每过一个城池,朱元璋都会停下来看看。
他看到的不只是繁华,还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
那是一种精神气。
百姓脸上的笑容,不是装出来的。
他们走路时昂首挺胸,说话时中气十足,看人时目光坦荡。
就算是那些明显穷苦的人,也没有那种畏畏缩缩、低三下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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