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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口令。
听到口令后,建奴以及蒙鞑子都放慢了速度,分成两拨,各自列队组阵。
旗帜飘飘,军容庞大。
哈拉太在乌图、拉克申等人的拱卫下,缓步前行。
在哈拉太看来,在“我大金”
一千多大军的威压之下,区区数十个明军,即便是火器犀利,也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
不多久,在潘浒、杨宽等一众汉人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披着汉人皮的生物。
在几个蒙鞑子的护卫下,他高举着双手,呼喊着什么。
这是投靠了建奴的汉人,这等人有个统一的称谓——汉奸。
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啥鸟都会有。
别说汉民族,只要是人,全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民族都会出现这等数典忘祖之货。
对待这等人,唯有一个方式:对其精神及肉体进行百分百的灭杀——简洁而言就是:将其弄死。
兴许是意识到自个不大会有好下场,这个拖着鼠尾辫的汉奸到了十来丈时,就不再往前走了,嘶着嗓子大喊:“明军兄弟们,之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
“砰……”
接二连三的铳声突然响起。
汉奸连话都没说完,就挨了枪子。
第一枪是桂勇打的,毛瑟96式步枪的性能在他手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65x55毫米中口径步枪弹瞬间就命中了那汉奸。
大概是对汉奸极大的深恶痛绝,除了桂勇这一枪之外,德械排的精准射手也开枪了。
96式步枪加上65x55毫米毛瑟步枪弹,赋予了射手极高的精准度,白铜被甲又让子弹拥有了难以想象的杀伤力。
大致是,子弹射入时是一个细微小孔,出来时便是碗口大小的炸裂。
于是乎,汉奸的脑袋凭空炸成了一团血雾,血肉、碎骨夹杂着灰白色的脑组织溅的到处都是。
什么叫惨,这就是,好生生一个大活人,刚张嘴,就挨了好几发枪子,躯干连中了几发子弹,胸腹部甚至都被炸开了一个大洞,五脏六腑被搅得稀烂,稀里哗啦的淌了一地,真真是肠穿肚烂。
脑袋也被打烂了,就跟被铁锤捶碎的西瓜一般,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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匍匐在一旁的蒙鞑子瞥了一眼,竟忍不住当场哇哇地吐了。
远处,潘浒拿着望远镜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禁不住腹诽:这些货太凶残了。
可是,潘浒:()大明北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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