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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了不少时间,桑珠也累了,终于肯乖乖洗澡。
两人一齐蹲下,脚挨脚,头抵头,四双手在狗子身上揉搓,把它伺候地四仰八叉,倒在地上享受。
白玛说,虽然桑珠看着已经很大了,但对于藏獒来说,还只是个三四个月的小孩。
以后还会长,站起来比人高。
三四个月?霍水不可置信,它一直以为这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光现在都已经有一只边牧这么大,再长大,还得了。
“而且,它的皮还很松。”
白玛揪着它的皮,皮不贴肉,扯出来长长一截。
“有什么讲究。”
霍水问。
“皮越松,长越大,等它长大了,或许会比一般藏獒还大。”
霍水心中汗颜,再次深感自己的幸运,从藏獒口下逃出一命。
只希望它长大不要记仇。
不过。
霍水转念一想。
他和白玛又带不走它,桑珠八成会继续留在梅朵家,如果不行,也会被这里的哪户人家领养走,当个看家护院的狗吧。
一想到着,霍水的心里还有点难受。
“藏獒的品相还有什么说法吗,毛色,体态之类的。”
他想看自家小孩能不能上得了台面,别到最后,都没人要它。
“有。
黑身白胸,黑身黄眉是最受欢迎的两种毛色,传说能防鬼驱邪。
如果是黑身白尾巴尖,就不太好了,一般我们说是贼狗,”
霍水闻言,立刻用水去冲它的尾巴,天哪——白尾巴尖。
霍水惋惜道:“你说你一身黑,怎么就尾巴这一撮没墨了,不争气啊。”
狗不理他,鼻子发出一声嗤气。
揉了半天,终于可以冲水了。
白玛摁住狗的背,霍水负责洗掉泡沫。
水冲下去,泥巴水一股一股往下流,霍水这才渐渐觉出不对劲。
怎么还越冲越掉色了?
等冲洗完,把水关掉后,桑珠站起来,小钻风似的抖水,一身干净飒爽的长毛,一会就甩干了。
而霍水和白玛都瞪大了眼睛。
它何止尾巴尖是白的——这不就是一只纯白的藏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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