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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章 深闺禁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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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问题来了:古时女子真能逛街吗?逛得安心吗?

庄户人家男扛锄、女理丝,日子被田垄和织机钉得死死的,哪有閒工夫溜达?除非赶集卖几匹自產的绢布,换点盐米油醋。

其实早有诗把这光景写透了:“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

遍身罗綺者,不是养蚕人。”

诗里说的是:昨儿进城卖丝,回来哭湿了手帕。

为啥?只见满街綾罗裹身的阔人,没一个亲手养过蚕、繅过丝。

宋代农家虽能养蚕,却穿不起绸缎,更別提閒逛——哪来那份心气?咳,当然,穷不是主因,根子还在那套铁打的规矩上:女子出门,如鸟折翼。

你见过老辈人裹小脚吧?那双扭曲的脚,究竟为哪般?

知道古人为啥缠足吗?

为啥呀?

除了古人与现代人对小脚审美上的差异,同时也是为让她迈不开步,踏不出门。

为何未出阁的姑娘连院门都难跨?

规矩摆在这儿:甭管订没订亲,姑娘家就得守在屋里——要么教养孩子、伺候公婆,要么描花绣朵、纺纱织布。

真要出门,无非两桩事:烧香拜佛,或去亲戚家坐坐。

可即便如此,也得用薄纱遮面,大户小姐更讲究:八抬轿子抬著,丫鬟前后打伞,护院刀不离身。

寻常人家的女孩,一年到头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街上偶见年轻女子,十有八九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多是使唤丫头,身份低微,不作数。

不过也有例外——每年七夕那晚,小姐携丫鬟提灯出游,看河灯、猜灯谜;寻常人家的女儿,这一天也被容许挽著娘的手,悄悄走上一回长街。

礼法如网,密不透风。

许枫心里清楚,这套“內外有別”

的铁律,早已刻进骨子里。

男人主外:从政、打仗、服役、耕田、狩猎、经商;女人守內:管家、养蚕、织布、生养、奉亲。

上层贵妇连朝堂议事、军营点兵都沾不得边;底层人家虽是“男耕女织”

,但起居、往来、言谈、行止,处处照著这规矩来。

“待字闺中”

四个字,不是雅称,是枷锁——未婚姑娘不能让陌生男子瞧见脸。

豪门小姐终年足不沾尘,锦衣玉食;平民女子迫於生计,偶尔拋头露面,也必低头疾行,唯恐引人侧目;已婚妇人虽略鬆动些,若常在外走动应酬,仍会被邻里戳脊梁骨。

男人攥著粮仓与田契,把女人圈在方寸之地,美其名曰“保贞守节”

可这“贞洁”

二字,最终捆住的不只是身子,更是活生生的人。

久而久之,被这规矩餵大的孩子,眼神里少了野性,骨子里缺了稜角,连思考都带著滯涩的锈味……

女子不出门,不是腿软,是心被规矩磨钝了;不是不想看世界,是整个世界早被画成了她们不可逾越的界碑。

你看潘金莲,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照样被西门庆一眼相中?

不过三国那会儿,確有几位女子,敢撕开礼教的黑幕,昂首走出去——这份胆气,令人肃然起敬。

此话暂且按下,后文再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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