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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掀开盖子看了一眼,汤色已经熬成了深褐色,看著是差不多了。
他拿布垫著手,把熬得发黑的药汁倒进碗里,轻轻吹凉后,端起来一口闷了下去。
苦。
从舌根苦到嗓子眼,再一路烧到胃里。
他皱了一下眉,放下碗,从柜子里摸出一小块飴糖含著。
这药是镇上回春堂的李大夫开的方子,一副药三百文。
沈七每天要喝两副。
一天六百文,一个月十八两银子。
殮尸一具,丧家给的价钱看家底,少则五百文,多则二三两银子,有时还有赏钱。
他手艺好,活儿也不挑,镇上但凡死了人,十有八九找他。
一个月下来,能挣个二十多两。
这数目放在镇上,不算少了。
可沈七的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原因无他,钱全砸在这一口药锅里了。
飴糖化开,苦味被甜味压下去,沈七靠在椅背上,抬手按了按太阳穴。
他抬起另一只手,摊开掌心。
掌心上方,他自己的命丝安静地浮著。
同样是灰白色,长度、粗细看著都与镇上的寻常百姓並无二致。
刚才汲取的那一缕命丝,正缓慢地融入进去,泛起淡淡的微光。
看起来挺正常的。
但沈七记得它原本的样子。
十三岁那年。
他第一次在父亲的葬礼上看到自己的命丝。
只有寻常人的四分之一长,细如游丝,光泽暗淡,看起来隨时会断。
那一刻他就明白了,他爹的病不是病,是命。
沈家的命。
短命的命。
如果不是靠著这双神瞳,从逝去之人身上借命,他沈七早该埋在乱葬岗了。
“七哥儿!
“
院门被拍得震山响,把沈七从回忆里拽出来。
他缓慢收回手,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著个中年汉子,四十出头,长脸,眉毛粗,穿著件半旧的青棉袍,手里提著两包点心。
“刘叔。
“沈七面色稍缓,侧身让了路。
刘贵是他爹生前的好友,两人当年一起来到这镇上討生活,沈父做殮尸匠,刘贵做棺材铺。
一个收拾死人,一个卖棺材,生意上互相照应,私底下也处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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