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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在灾变前,他们吃著可就没这么津津有味了。
因为这野猪肉脂肪很少,肉有点发柴,味道既不好,吃著还费劲。
並且,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臊味,明明放了血的,还是难以除尽。
眾人末世里吃惯了苦,能有肉吃,就算祖坟冒青烟了,哪还有那么多讲究。
仲黎黎咂吧著嘴,说道:“確实,我吃的时候,偶尔还会感觉臭臭的,又捨不得吐出来。”
张文书笑道:“以前香港有位蔡老乡,是个美食家,曾经说过,『所谓野味,其实都没有个性,要是那么香的话,人类早就学会养畜,野味也变成家禽,不再珍贵,这话有道理,老祖宗可是驯养了许久,才让家猪变成我们爱吃的模样,哪是野味能比的。”
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越久,越能明白祖先的选择。
不必想著荒野里,有什么好东西,能比得上人类拥有的。
都是经过一轮又一轮筛选的,够资格的,才会被祖先留下来驯养,或栽种在地里小心侍候著。
不说鸡鸭犬猪,玉米小麦这些,便是隨手拎棵大白菜出来,户外也找不到什么可与它匹敌的野菜。
“你说那臭味,是因为野猪吃的太杂”
,张文书夹起猪耳朵,放入口中嚼,发出轻微的脆响,“还有个缘故,是它们身上有个东西没摘掉。
我小时候,家里养猪,会有人专门来村里劁猪的。”
“敲猪?”
陆沉沉嘴巴里含的满满的,却还抽空问了句:“敲竹槓我听说过,敲猪是干啥?”
张文书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仲黎黎,对方正好奇地看著自己呢。
蒋德金和王正才在一旁笑。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给她解释道:“就是把猪的蛋蛋割掉……蛋蛋是什么,知道吧?不知道的话,我还能解释的详细些。
我忽然想起来,这蛋蛋可是个好东西,劁猪的时候多捡几个,也是道好菜。”
“……”
第二日,眾人仍然破晓起身,前往庄稼地。
大野猪带著小野猪,公野猪伴著母野猪,自顾自地享用美味的粮食。
它们大概数学很差,没有算过自己队伍里少了两个伙伴。
又或者,没什么好奇心,对那两个伙伴去哪了没什么兴趣。
狩猎过程与昨天大同小异,两轮弓箭,一轮刺枪。
不过多了一些陷阱,再加上配合度比前次好一点,收穫也就多一些。
未及晌午,眾人便推著几头野猪回了营地。
库房里又忙碌起来。
王正才在营地休息一晚,次日领著狗子们返家。
徐真將狗子们餵饱,又在它们身上多绑了些食物,留著路上吃。
当然,还有许多要带回去的东西。
这回没有再装水果罐头,不过塞了许多柿饼。
老头挺爱吃甜食,很喜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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