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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王顺着这一条线继续往外查。
有人在街口见过一个圆脸孩子。
有人见他抱着烧鸡,一路问大同府往哪里走。
还有个卖炭的老汉记得,那孩子曾经拦住自己问。
“爹娘在大同。
我要回家。”
老汉给他指了出城的方向,福根便真的往城外走了。
恭王带着人把城外的粥棚、破庙、废宅和乱葬岗全部找了一遍,他甚至连埋死人的大坑都亲自下去翻过。
一具。
两具。
十具。
几十具。
那些尸体冻得僵硬,脸上都是泥污。
每翻开一张脸,恭王都怕那是福根,又怕那不是福根。
直到他在城外一座破庙附近,找到了一块染血的油纸。
又在油纸不远处的积雪下面,还埋着半只鞋。
鞋底歪歪扭扭绣着一个“福”
字,那是王妃亲手给福根做的,在隐蔽的地方绣了无数个能找到他的字。
恭王拿着那只鞋,在雪地里站了很久。
随后,他开始寻找那一日住在破庙附近的流民。
银子不够了,便卖掉身上的玉佩。
玉佩卖了,又将王府在京城的一处宅院抵了出去。
最后,他终于找到一个人。
那人一看见福根的鞋子,脸色瞬间白了。
恭王一把抓住他的衣领。
“说。”
那人吓得不断磕头。
“王爷饶命!
小的没有动手!
小的真的没有动手!”
这一句话,已经足够了。
恭王顺着他,把当日动手的人一个个找了出来,总共七个人。
当日,福根到破庙时,怀里一直死死抱着烧鸡。
那些流民冲上去抢。
福根不会骂人,也不会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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