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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随着田舍间一声破晓鸡鸣,裴书悯从睡梦中醒来。
枕侧微褶,空落落的,他抬手摸了下余温,猜测沈明玉应该刚起没多久。
裴书悯下榻、穿衣,随着动作,木床嘎吱作响。
这张床是他五年前在村口集市看见的,老旧的木料,因为年份久了,不牢固,上榻下榻动静还大,主人家不想要了,便只要价三贯钱。
当时他正在长个头,家里的木榻太过窄小,已经蜷缩身体睡了好久。
裴书悯想了想,讨价还价,最后用了两贯铜钱买下这张陈旧的木床——那时他只念着,将就睡就好。
但如今,裴书悯瞥着它,不禁打量起……是该攒钱再换一张了。
尤其做那事的时候,动静太大了。
虽说家里也没旁人。
裴书悯要出门的时候,云天灰蒙,尚未大亮。
“裴郎,等等!”
少女气喘吁吁跑来,抓了两块干粮饼塞进他的包袱,“路上会饿,我怕你买不到吃的,多带些也好!”
裴书悯看着她脸颊荡起的笑窝,目光又落在她手腕。
那腕儿纤细,红髓玉镯衬得肌肤如雪,莹润而透亮。
她戴的真好看。
裴书悯眸底柔软,摸了下她脸颊的窝,轻轻嗯了声。
沈明玉很喜欢这只玉镯,他瞧得出来。
上回在铺子里,从第一眼的惊艳,到后来她虽囔着贵硬拉他走开了,但不经意时,眸光还偶尔偷偷的往回瞄。
这只红镯,对他们来说,都太昂贵了。
十两银子,几乎要不吃不喝攒两三年,还得拼命干活。
可不知为何,见到它的第一眼,裴书悯就是想要买下。
他想,她肤色白,戴起来一定极好看。
然而这只红髓玉镯,仅仅在她腕子上出现了两天,就不见了。
阳光热烈的晌午,裴书悯劲瘦的身子站在井边打水。
沈明玉正在露天小灶台上洗菜,卷了袖口,露出一截手腕,空荡荡的。
裴书悯瞥了眼,擦擦额边的汗,不经意提了一嘴:“怎么不带了?”
起初沈明玉哼着小曲儿,专心清洗,还没反应出他说的是什么。
而后才大悟,转头对他笑:“我收起来啦!
我这干活劳作的,总怕磕了碰了。
那么个宝贝儿,弄坏就不好了。”
沈明玉把它收在一只小匣子里。
等入夜了,活都做完,她又小心翼翼揣出来仔细看。
沈明玉把它穿过手腕,走到院子兜了圈,萤闪闪亮在他的眼前:“裴郎,它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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