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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终于有了肉。
我用最原始的方法——钻木取火——生了一堆火。
这个技能感谢我小学五年级的自然课老师,他曾经在课堂上现场演示过一次,虽然当时他自己也没钻出火来,但至少让我记住了原理。
实际操作中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成功。
手掌磨出了两个血泡。
但火着了的那一刻,我承认我有点想哭。
不是因为感动。
是因为太累了。
兔子烤好之后,我撕下一小块肉,咀嚼了一下。
没有盐,没有调料,甚至没有能用来当容器的锅碗。
味道寡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只有一股淡淡的肉腥气和木柴的烟熏味。
但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靠自己获取的食物。
我吃得很认真。
吃完之后,我把剩下的肉撕成小块,用一片大叶子包着,端到莱尔身边。
他还在昏迷。
我掰开他的嘴,把嚼碎的肉糊一点一点喂进去。
他的吞咽反射还在,虽然过程缓慢,但至少能咽下去。
喂了大概小半只兔子的量之后,我停下来,擦了擦手。
看着他沉睡的脸,忽然觉得很荒谬。
一年前,这个人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坨垃圾。
现在,我在嚼碎了肉一口一口喂他。
人生际遇这种东西,真他妈的离谱。
莱尔这一昏迷,昏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里,我在弱鸡系统的强制执行下完成了每一个日常任务,没有一天例外。
第一天,我差点死在第三十公里处。
第二天,我在第三十五公里处吐了血。
第三天,我的双腿完全失去知觉,是系统拖着我跑完的。
第四天,我学会了在跑步的时候放空大脑,让身体自动运转。
第五天,我发现自己可以主动跑到第四十公里了。
第六天,完成五十公里后我还有力气去湖里游泳。
第七天——
第七天,莱尔醒了。
我刚从湖里爬上来,浑身湿淋淋的,正拧着头发上的水。
余光看见莱尔那边有了动静,便走了过去。
他的眼睛睁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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