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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趴在地上。
龙袍散了,头髮搭在脸上,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他左手还攥著那匹沉香木马。
右手撑著地面想爬起来。
撑了三次。
第一次,胳膊打了个弯,没撑住。
第二次,手腕一歪,整个人又趴下去。
第三次,他咬著牙,手臂抖得跟筛糠一样,终於把上半身撑离了地面。
然后他看到了陆长生的鞋。
刘彻没有抬头。
他就著这个姿势,撑著地面,一点一点地往前挪。
陆长生站在原地没动。
他看著这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冰冷的石板上,朝自己爬过来。
三步的距离。
刘彻爬了很久。
爬到陆长生脚前一尺的地方,停了。
他跪不起来。
腿没劲了。
但他硬是用两只手撑著地面,把上半身抬了起来。
膝盖压在石板上,整个人弓著腰。
“先生。”
“朕……求你。”
陆长生低头看著他。
四十多年前,这个人十六岁,站在未央宫的台阶上,拔出天子剑指著满朝文武,说大汉永不和亲。
四十多年前,这个人穿著便服溜进忘忧酒肆,拍著桌子说要打匈奴,眼睛里全是光。
现在这个人跪在他脚下。
头髮稀得能数清根数。
脸上的肉都塌了,皮搭在骨头上,看著像个没上漆的木偶。
陆长生没扶他。
“说。”
刘彻把攥著木马的左手伸出来。
手指慢慢鬆开。
“这是先生当年……隨手刻的。”
“朕留了四十年。”
陆长生看到那匹木马,手指弯了一下。
他记得这个东西。
那年刘彻来酒肆找他,说想给刚会走路的太子刘据找个好玩的物件。
他隨手从柜檯下面掏出一块沉香木边角料,三刀五削,刻了匹小马。
蹄子还没刻完,刘彻就急不可耐地抢了过去,揣进怀里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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