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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各位书友阅读:花中娇客45密林(..la)这是阿椿第一次杀人。
她的手一直在抖。
扶沈维桢起来后,阿椿才闻到浓重的血腥味。
适才不管不顾,唯独心跳如雷鸣,现在,心跳减缓,她终于缓缓地闻到了。
那人喉咙被贯穿,瞪大眼睛看她,真切的死不瞑目。
看着一只飞虫落在黑衣人大睁的眼球上,阿椿想吐。
“我就知道,你不会弄丢我送你的东西,”
阿椿缓一缓,飞快地说,“我和叶青刚出去,就遇到拦路的人,他让我先跑,我就立刻来找你了。”
沈维桢叹气:“你不该跑回来。”
和他在一起,才危险。
“我要是不回来,你的头就没有了,”
阿椿说,“这个时候,你要夸夸我才对。”
“多谢阿椿,”
沈维桢以剑撑着起身,“我们先离开这儿,我再好好地感谢英勇的阿椿姑娘。”
“我们来时的路不能走了,”
阿椿凝重,又忍不住担心,“那边有很多这样装扮的人,不知叶青能不能解决……”
沈维桢俯身,拉开蒙面人的面罩,观察他头发、手掌,剑挑破衣服、鞋子。
如此翻检过三具尸首后,他侧身,问阿椿。
“你对这里的山林地形熟悉不熟悉?”
阿椿点头。
“很好,”
沈维桢一笑,“我相信你很有本领,恐怕我们今日要走山路逃命了——你可有准备?”
阿椿不假思索:“管他什么准备不准备的,我们上就是了!”
沈维桢喜欢她的果断。
右臂多半是断了骨头,右腿还插着一支箭矢,沈维桢起身,试着动了动,幸好那箭没有穿过他的腿骨,否则才是真的寸步难行。
“走,”
沈维桢说,“这些人是土匪。”
阿椿警觉地望着周围,手不曾松开那柄剑:“什么?”
“这些人小腿异常结实,脚趾粗糙抓地力强,微微罗圈腿,是频繁攀爬陡坡所致;你看他们脸色白,额头、脖子手背却很黑,胸前、手臂和小腿上有为荆棘所伤的条索状疤痕,证明这群人常年累月地潜藏在草丛之中,伏击他人,”
沈维桢耐心解释,“掌根虎口都有厚茧,手腕脚腕有长期绑腿绑臂摩擦出的黑痕,再看门牙缺损样子,可推测出常年撕咬冷硬肉干——只有土匪才兼具以上特征。”
阿椿钦佩不已:“不愧是状元。”
沈维桢矜持地说:“可不是所有状元都能做到这样。”
阿椿看了眼他腿上的箭,发现他右手一直垂着,似乎用不上力气。
她想,哥哥现在一定很痛。
为了让他开心些,阿椿用力想了最好听的话来夸他:“哥哥真是明察秋毫、智勇双全,通过一具普通尸体就能观察到这些,放在我身上,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哪里还有功夫细看呢?天下如此集帅气、英勇、聪慧、文韬武略于一身的,实在不多见,兄长若称第二,恐怕无人敢论第一了吧。”
沈维桢惊奇:“你何时学会了这些?”
阿椿谦虚:“全凭哥哥的悉心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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