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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郎见林宇神色不想作假,也是认真地点点头,没有在多说。
“宇哥,你一定要回来。”
“废话。”
林宇语气吊儿郎当,
“我还没吃够糰子呢,死什么死。”
隨后一脚把次郎踹走。
“赶紧滚。”
不多时,
林宇根据二狗给的消息,摸到了赤目的大本营,东巷尽头,那栋废弃酒馆的二楼,赤目和他的手下在这里分赃。
酒香、烟气、汗味、脂粉气混在一起,七八个男人散坐在房间各处,面前摆著大大小小的酒罈和碗碟。
最里面的位置,靠著墙角,坐著一个身材壮硕的男人——赤目,花街东区的混混头子。
他的名字来源於他最显著的外貌特徵,左眼上方有一道旧伤,从眉骨一直延伸到颧骨。
伤疤癒合后把左眼周围的皮肤拉扯得微微变形,露出一片不自然的红色。
远远看去,就像是左眼永远充血。
因为打架斗狠,怕他的人就给他取了这个外號,他本人听到之后到是非常满意,这个名字便沿用到现在。
赤目今年三十出头,但看起来像四十。
常年的酗酒和打架让他的身体比实际年龄老化得更快,脸上的肉鬆垮垮的,但胳膊上的肌肉依旧结实。
他手底下三十多个人,没有一个是靠道理管住的,全靠拳头和刀子。
此刻,
赤目面前摆著一坛没开封的好酒,但他的表情算不上愉快。
“大哥,喝一杯嘛!”
坐在他右手边的一个瘦猴样的男人凑过来,手里端著酒碗,一脸殷勤,
“今天月例宴,兄弟们好不容易聚齐了,”
“聚你妈的头。”
赤目一巴掌把酒碗扇开,酒水泼了瘦猴一脸,
“蛤蟆回来了没有?”
瘦猴擦了擦脸上的酒水,不敢有半点不满,赔著笑说:“刚才让人去看了,没看到人影,估计还要一会。”
赤目的眼睛眯了起来,端起酒喝了起来,
“大哥,你说蛤蟆会不会是贪您的货,自己跑掉了?”
“跑了?就蛤蟆那个混小子他妈有这个胆子?”
“赶紧派人去把蛤蟆叫回来,要不然我剁了你!”
瘦猴缩了缩脖子,连忙赔笑。
赤目端起面前的酒罈,给自己倒了一碗,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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