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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些情况放在一起考量的,不只是朱元璋。
但无一例外,所有意识到后来这个朝廷可能的情况之后,就全都放下了,没有进一步追根究底和思考研究。
这实在是太过冲击他们的世界观了,对他们的利益也造成了同样巨大的冲击。
比起更进一步更加深入地研究,倒不如到此为止。
真要继续研究下去,即便他们自己不会损害自家的利益,可这些研究结果也迟早会流传出去——到那个时候,普通百姓想要更多,他们的利益怎么可能不受损?
甚至被其他同样的士绅官宦人家视为敌人。
他们不仅得不到其他官宦士绅人家的帮助,反而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讲完了佃变,明末乃至南明期间还有另一个“变”
:奴变。
】
【奴嘛,就是奴仆,也可以把他们视作是奴隶制度的残留——封建社会是大的社会制度,但这里面还残留有一小部分奴隶制度,要分清楚这一点哦,不是说当时还是奴隶制社会,只是还有奴隶制残余。
】
【按照《大明律》,良贱不得通婚,奴婢的户籍世代承袭不可随意变更,奴婢是主家私有财产可以买卖继承;如果主人殴杀奴婢,固然不是完全没有惩处,但是仗一百七,这个惩罚力度和私自宰杀牛马相当,可以看出是将奴婢等同于牛马。
】
【当然,理论上,奴仆也不是没有变成良民的可能。
】
【明朝初期,百废待兴,天下相对缺少人口,朝廷也认为自己控制中的人口并不够,所以朱元璋曾经下达过免奴为良的法令,并且限制了蓄奴:庶民禁止蓄养奴婢,违者杖一百,且奴婢全都放为良民;禁止略卖良人为奴婢,因为饥荒而卖身为奴的人则要由官府代为赎身。
】
【至于官绅人家的蓄奴限制,公侯之家不能有奴仆超过二十人,三品官员不能超过八人,且只有功臣和官员家庭可以在限额中蓄奴。
】
【在洪武朝,这些政策执行还是比较到位的,不少奴婢都由此转变成了良民自耕农。
】
“这倒是挺好的,要是真的因为灾荒吃不上饭而卖身为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要是能被赎回良民的身份那可太好了!”
百姓对朱元璋的这些政策非常赞赏拥护。
他们或许这辈子也不会遇到灾荒吃不上饭而不得不卖儿卖女或者自卖自身的情况,但是谁能保证子孙后代一定不会遇到这种情况呢?谁能保证自己认识的其他人不会遇到这种情况呢?
能做良民,没事儿还是没人愿意跑去变成贱籍的。
但如果是走投无路……
所以如果官府那边能够有个兜底还是很让人高兴的。
就算这个兜底不是在灾荒发生的时候能够直接救灾赈灾,让他们根本连卖身都不需要,还需要他们自食其力、卖身为奴一段时间,可只要最后还能够把他们身份变成良民就够了。
“而且赎身还不用自己赎,还有官府代为赎身……”
另一个人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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