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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出门远行》真发在《收穫》上了?作者牛逼啊,顶级文学刊一次就能上。
】
【我要想写作,大佬可以看看我的作品吗?不玻璃心。
】
后爹一条一条往下翻,手指头滑得越来越慢。
他看到粉丝数量那一栏,个、十、百、千、万、十万——56万的粉丝他数了两遍,確认自己没有老眼昏花。
於是花了半个小时,楚襄艰难接受了一个事实——自己的这个后儿子是个少年作家,很成功那种,成功到光靠稿费就能养活自己。
“所以以后你就不需要多打那么一份工了,姐姐也是很需要你陪在身边的。”
洛瑾年把手机揣回兜里,补充了一句,“更重要的是我们马上就要吹响进攻的號角了,必须有一个大人在身边保护我们。”
楚襄脑子里冒出一连串问號,我这是被聘用为保鏢了?
是的,洛瑾年就是这么想的,后爹可以作为保鏢护卫在身边而秦叔就是自己以后的经纪人。
而小助理自己就不需要了。
用人唯亲是洛瑾年维护年少自己利益的手段。
沉浸在震惊里的后爹没再问什么了。
几天后。
“秦叔,我想见见你,对关於《小王子》的事。”
穿著新衣服的少年在汉堡店见到了刚刚度假回来被晒黑一层的秦叔。
秦叔的鼻尖和颧骨都晒脱了皮,活像一块被烤焦的吐司。
但精神头很好,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给我来个巨无霸”
。
“《小王子》怎么了?难道你又有什么新想法了?”
秦叔一边拆汉堡纸一边问。
洛瑾年来这个世界抄的第一部作品就是《小王子》,他也將这部作品视为完成拼图的最后一块。
“是的,我想完整版就在这里了。”
他从书包里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早就写好的稿子一直被放在里面。
秦叔像是摸著珍宝一样,去洗手台洗了个手,用纸巾仔细擦乾,然后轻手轻脚地打开。
里面的东西他可是等了半年。
“五千字?”
秦叔翻了一下,“这得有四五万字了吧。”
“完整的。”
洛瑾年说,“之前给你的只是开头。
这是全本。”
秦叔没再说话,低头看稿。
汉堡店的灯有些昏黄,是那种暖色调的节能灯,照在稿纸上泛著一层淡淡的金色。
秦叔看得很慢,中间洛瑾年给自己点了一杯可乐,吸管咬扁了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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