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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林恩终於完成了第一轮处理。
他现在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乾净地方,袖口、裤腿、靴面,全沾著熊血和泥点,脸上也蹭了两道暗红色印子,看起来像刚从屠宰场里逃出来。
但成果同样惊人。
剥下来的熊皮被他卷好,熊掌单独放在一旁,最肥的腹部脂肪和背部大块肉被最先取下,內臟里能够利用的部分也被小心分开。
剩下的骨架和大块肉,他没法一次带走,只能临时掛到附近较高的树上,再用树枝和泥巴简单遮掩气味。
当然,这只是聊胜於无。
真正想守住这些东西,今晚他还得再来一趟。
“这头熊比我预想得还值钱。”
林恩对著镜头晃了晃手里的熊油块,脸上终於露出一点真正轻鬆的神色,“各位,看到这个了吗?这不是脂肪,这是冬天的空调、春天的止饿药,以及我未来二十天的底气。”
“如果这时候节目组给我打电话,说你已经贏了,可以直接回家——”
他顿了顿,把熊油往怀里一塞。
“那我会问他们,能不能让我先把这些东西运完。”
一头熊最麻烦的不是杀,而是搬。
林恩先背起最重的一捆肉,又把熊皮捲成筒状用藤蔓绑在背后,活像一个临时拼起来的人形货架。
刚站起身,他就差点被重量压得跪回去。
“见鬼……”
他稳了稳身形,嘴角抽动了一下。
“我以前一直以为耶鲁法学院培养的是社会精英,现在看来,他们培养的可能是阿拉斯加骡子。”
说完,他艰难转身,朝营地方向一步步挪去。
这一路比刚来时危险得多。
他背著血肉,身上等於掛了一块会移动的招牌,恨不得冲所有掠食者大喊:这里有个送货上门的傻子,快来领餐。
好在白天视野尚可,林恩又提前记过路线,虽然走得慢,但总算没再出什么岔子。
中途他甚至看见一只从树上探出脑袋的松鼠。
【名称:道格拉斯松鼠】
【心情:震惊】
【评价:它没见过你这样的两脚搬肉机】
林恩瞥了它一眼。
“你最好祈祷自己不好吃。”
那松鼠像是听懂了似的,嗖地一下缩回树洞里。
走了接近四十分钟,营地总算出现在眼前。
那座两米见方、裹著雪松皮的小木屋此刻看上去竟格外顺眼,简直像一座私人庄园的主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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