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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鏢局的押鏢队伍沿著蜿蜒山道缓缓向南行进。
一行三十余人,拖出里许长的队伍,在这苍茫群山之中,渺小得如同螻蚁。
这一走,便是三百里。
期间风餐露宿,更无驛站歇脚。
白日里顶著日头赶路,入夜便寻个背风处安营。
两日过去,一行人便已经出了晋华地界,周遭的山势愈发险峻,林深草密,人跡罕至。
秦烈一路走来,脚下绑著五斤重的沙袋。
起初半天便觉双腿如灌铅,一步堪比移山之重,汗水湿透衣背。
可两日下来,他无意间竟发现了一丝窍门。
只要配合陈武师所教的凌云步运力,虽说步履频率快了许多,双腿交替腾挪愈发急促,可那酸痛之感反倒减轻不少。
凌云步讲究的是借力卸力,脚踏地面的一瞬间便將反震之力化去七成,再配合呼吸吐纳,让气血流转周身,肌肉便不会僵硬。
秦烈越走越觉得奥妙无穷,脚下生风,虽谈不上轻鬆写意,但也不至於被队伍落下。
此刻,他的凌云步更是已经摸到了入门的门槛。
身旁,李狗蛋扛著简易行囊,累得像个死狗,舌头都快吐出来了。
他看著秦烈“蹦跳”
好似脱兔的步伐,喘著粗气艰难靠拢过来,一脸疑惑地问道:“秦哥,你不累吗?”
秦烈笑了笑,没有说话。
少年额头上布满细密汗珠,被日头晒得黝黑的脸颊此刻涨得通红,不由得抱怨道:“这山路也太难走了,石头硌脚,才走了两天,脚底的水泡已经破了两茬,晚上挑泡的时候疼得我直抽冷气。”
一旁的王二同样面色疲惫,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水汽,低声附和:“走山路,属实熬人。
不过这有什么办法?咱做杂役的,命贱,可不就是吃这口辛苦饭的?別说是你我,只有陈武师和周老爷那样的人物,才有资格骑马。”
“话虽这么说,不过那小子是什么来路?他怎么也能骑马?”
李狗蛋指的,自然是队伍前方那骑著枣红马、一身青衫的俊俏“少年”
——李清。
那“少年”
生得唇红齿白,面如冠玉。
李狗蛋早就注意到了,这人浑身上下的行头,怕是抵得上自己一年的工钱。
“那傢伙姓李,咱们掌柜的也姓李,说是乡下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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