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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洞狮!
史前的大型猫科动物,虽然叫“狮”
,却被认为是独居动物,它的狩猎能力足够横扫森林。
夜惊春问:“你们平时会狩猎洞狮吗?”
金摇了摇头:“很危险,和狩猎长牙象兽一样危险。
但是,洞狮没有肥肉,没有油脂,肉也很少,也没有象兽好吃。”
夜惊春瞭然地点点头。
部落更倾向於狩猎大型的草食性动物,它们有更多脂肪,简而言之,更划算。
狩猎洞狮这种掠食者,付出和收穫不成正比。
金想了想又道:“缺长毛兽皮会狩猎。
它们的皮毛能在交换会上换到不错的东西。”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有人冒这种险。
太容易受伤。
在这样的原始森林中,无论是掠食者还是猎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智慧——儘量避免冒险。
哪怕是轻伤都要避免,很多时候,受伤就意味著死亡。
有人开始化为兽形准备跑回部落,最近他们吃得特別饱,足够支撑兽形的维持。
香雨化为高大的棕熊,两手都拿著一把石斧,她凑到了夜惊春身边:“春,你要坐我肩膀上吗?”
金也化为兽形,他的老虎身躯虽然不如棕熊高大,但那独属於猫科动物流畅健美的腰腹线条,还有那绒绒的皮毛,一看就很好坐。
他的嘴里叼著一把斧头,声音含含糊糊,凑近夜惊春邀请道:“你也可以坐我的背上。”
老虎尾巴不自觉地搭在了夜惊春的脚踝上,尾巴尖轻轻缠了缠。
夜惊春揉了一把虎尾巴:“不用,我自己跑。”
说罢,她也化成了狐狸的形態。
一身乾净的白毛,大而蓬鬆的尾巴。
她叼起了地上的象牙铲子:“走吧。”
奔跑在森林中,夜惊春原以为地上的沙子石头会硌脚,但她真正跑起来却没有这种感觉。
畅快地奔跑,林间的风顺著她的皮毛拂过,脚下的树叶发出清脆的沙沙声。
她与森林似乎正在融为一体。
猛啸部落的大家的兽形基本都是大型兽类,威武霸气。
夜惊春在里面显得格外小巧。
——明明她这身材在现代也能媲美东北虎了。
部落的眾人很有默契,將兽形较小的族人都围在了兽群中间,包括夜惊春。
这边有这么大的动静,原本靠近的野兽嚎叫声也消失了。
森林中的掠食者很谨慎,不会试图挑衅比自己强大太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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