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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轻轻跃起,小跑出院子,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夜惊春一直觉得老虎这种生灵很神奇。
很多同样庞大的动物往往很笨拙,但老虎明明身躯也很庞大,可就是很灵活,身姿矫健,行动优雅。
金哪怕背著她这样重的一个人,行动也丝毫不见迟滯,似乎並没有受到影响。
一虎一人渐渐离开部落居住地,选了一个方向钻进森林,去往月牙山。
森林的雪已经融化,很多树木经过这个寒季显得委顿,光禿禿的,但更多的常绿树木依旧保持著生机,就像以往的千百万年一样,高大茂密。
在夜惊春看来,这个寒季並不算太冷,体感从来没有降低到零下10c以下,从植被生长情况来看,也没有冻害。
就连雪也下得不厚,铲雪都不必。
老虎越跑越快,夜惊春整个人埋进他厚实的皮毛中,抵挡著迎面而来的寒风。
没事做,夜惊春就仔细观察,每次他的爪子几乎都是落在腐败的树叶堆上,没有在湿漉漉的地面留下显眼的脚印。
而他选择的路径也不是宽阔平坦的,而是在狭窄的林间穿梭,眼前通常挡著好几根巨木,需要不停地腾跃转动方向。
夜惊春想,这应该属於金的蛇皮走位,可以防止暗中有人或者野兽伏击他。
就像她玩的fps射击类游戏一样,贴墙走卡视野,不会在开阔的地方横衝直撞,以防被狙。
那从他的行动来看,他的狩猎並不是全靠天赋,他操作意识很强,技巧性很强。
夜惊春又伸手摸了摸他的毛绒绒圆耳朵:“金,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打猎的呀。”
金的脚步不变,声音传来,在风中变轻:“11岁的时候,我的兽形已经不小了。”
兽人16岁算成年,14岁进入亚成年。
夜惊春摸摸他的脑袋顶:“那时候还算个幼崽呢。”
“嗯。”
金越过地上的一截木桩,声音起伏,带了一丝笑意,“我会偷偷跑出去捕猎,让部落操了不少心。
他们每次都觉得我会死在外面。”
该死不死的,每次金都能从外面活著回来不说,后来还能带回猎物。
族人们渐渐对他刮目相看,觉得他天赋异稟。
夜惊春抓住他的皮毛稳住身体,惊讶地回覆:“你这么不听话,还偷跑出部落,不会挨揍吗?”
平时在部落里,夜惊春就知道部落对幼崽多么看重,他们经常会检查幼崽的状態,不止是家长,只要是部落中的族人,都会关照他们。
不听话的要冒险的就会被教训。
比如一只小虎崽总是趴在壁炉上睡觉,屡教不改,毛毛差点被烧掉,就被小揍一顿。
金:“会挨揍。”
但下次还敢。
夜惊春想了想,从外面打猎疯跑回来,变得灰扑扑的神气小老虎,被首领利刃捏住命运后脖颈,挣扎挨揍的画面。
她笑了笑:“还挺犟。”
不过也是因为他那么犟,才积累了这么多的狩猎经验,也有了更加强壮的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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