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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父对霍水的印象一直不是很好。
家里五个小孩在他心中的排序。
亲儿子最大,小女儿其次,侄女再次,对白玛有愧。
霍水这个不上不下的陌生人,自然成了垫窝子。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加布使的那些小手段,让这个迂腐老头真误以为霍水是同性恋,和自家儿子暧昧不清,提防得很。
虽然事到如今,这么想也确实没错了。
反观霍水。
很喜欢加父。
叔叔左、叔叔右,小嘴甜得很,都要赶上梅朵了。
理由很简单。
这个缄默、木讷、只会埋头干事、不会张口说话的老男人,太像他父亲了。
霍水这么做,也是在用这种形式,在弥补自己说不出的亏欠。
但这种情况,在霍水“舍命”
上山救人后,大大有所改善。
今早阳光正好,帘幕掩光,露出一小条唤醒人的缝隙。
霍水大病初愈第一天,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白玛已经早早下去工作,不在了。
门响了三下,吱呀打开。
加父端着一碟藏包子,走了进来。
霍水一看,以为是雇主上来催工作呢。
说来也是,从下山那天算起,自己病了三天,足足三天旷工,病好了还在这赖床,委实过分了些。
见状,霍水掀开被子,连忙要起。
“不用起来,好好休息吧。”
加父什么也没多说,只这一句后,坐在椅子上,把手里的包子递给霍水。
霍水拿过包子,讷讷点头,眼睛亮亮地盯着男人,等他再说些什么,但对话戛然而止,收云断雨般干净利落,男人也回望过来,完全没有要再说什么的打算。
加父一直看着他,似乎有什么要说,但又不说,有点尴尬。
霍水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起也不是,睡也不是,但是肚子咕叽一声,胃口已经被勾得食指大动。
这么多些天,被两人疯狂灌粥,一点反抗权都没有,嘴要淡出鸟了。
他饿得实在忍不住,只好拿起一个喷香滚烫、色白油亮的大包子,不要形象地啃起来。
藏包类似小笼包,里面有汤汁,要先咬出一个小口慢慢吸。
一咬开,热气冲破牢笼,裹挟着浓郁的肉香扑在鼻子。
嘶。
霍水没出息地烫到,汤汁滴在手上,立马去舔掉。
包子馅是牦牛肉,打得不碎,还保留一些颗粒,给人一种在大口嚼肉的错觉。
先喝一口汤、再撕下一口皮,最后一口吞下半个小包子,汁肉皮一起在嘴中爆开,香得很。
霍水一口气吃下四个,舔舔嘴,发现加父视线一直没移开过,像孔武有力的屠夫,审视犯人吃最后的断头饭,怪吓人的,看得他后背一阵发凉。
霍水递过去一个包子,用沾满油脂的嘴笑,“叔叔,一起吃吧。”
加父沉默,犹豫一秒,伸手结过包子,静静吃起来。
气氛微妙。
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平静,而在呼啸前,两人相对而坐,平静地享受噗呲噗呲爆汁的肉包子,好像在等,等谁吃完,谁先开口。
霍水吃完手上最后一个的包子,汤汁挂在指缝,满手留香,他舔了舔,率先打破沉默,用轻松的口吻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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