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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艳阳高照的冬日,很轻又很重,羊绒藏袍夹在两人怀里,热的如同火绒。
“是阿姨要谢谢你才对,是阿姨要谢谢你。”
女人嘴笨,汉语也不利落,说不出更多煽情的话,只不断说着感谢、感谢,要一路平安,照顾好自己,活像把霍水当成了自己远行的孩子一样叮嘱,一个劲地把藏袍往他怀里推,最后拍拍他的背,便背过身,不让任何人看见,唏哩呼噜吸了一下鼻子,快步走回了厨房。
被陌生的、似近非远的,从未体会过的母爱所感染,一下酸到心头。
霍水也不想被人看见红红的眼眶,一个大男人,多丢人。
只好把脸埋进藏袍,欲盖弥彰闷闷说了一句。
“阿兰,我一直都很想要一件藏袍的。”
白玛走过去,没有拆穿,只举重若轻接下他的话,“快试试吧。”
平复好心情,在大雪天只穿了一件单衫的傻子终于察觉到冷,便颤着手,把藏袍换到身上。
藏袍看着简单穿着难,霍水捯饬半天,又厚又重的袍子压在身上,真像床褥子,无处下手。
搞了半天一团糟,还是尴尬看向白玛,投出一道求助的眼神。
霍水乖乖站着,白玛走近,帮他先整理好袖子,再把下摆提到膝盖的高度,让他固定住,自己顺好腰带,面对面把人抱进怀里,给他系上。
霍水一下愣住。
这个场景,怎么看怎么熟悉。
“当时在车站我不是教过你吗,怎么没记住。”
霍水笑笑。
想起了那日的事。
彼时,他对自己来说,还仅仅只是一个陌生人,抱着系一下腰带都觉得僭越,要羞着脸躲开。
要说此时与彼时的区别,霍水想,区别倒也不大,多了些名正言顺罢了。
名正言顺地可以看他、抱他,亲他。
哎呀,这么一想,区别还是大的。
这么想着,霍水弯弯眼,环住他的肩胛,用毫无过错理直气壮的口吻说:“当时没听。”
“没听?”
“当时......当时光在看你的腰了,谁让不仅脸长的好看,身材还这么好,这不是勾引人吗,不能怪我啊——嘶,紧了!”
白玛噗呲一声笑出来,手上没把门,把人勒得惊呼一声。
“要紧些才好放东西,哪能像你一样,系的松垮垮的,东西全掉了。”
不知道这句话有没有恶意双关。
霍水赌气不再说话。
腰带系好了,他拍拍霍水的肩,让他转过身,自己蹲下来帮他整理后摆。
“霍水。”
“嗯?”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霍水脸上的表情五光十色纷乱起来,本想控制控制,一想自己是背对他的,就任由那些小表情纷乱下去。
“我是日久生情。”
其实有无数个心动的瞬间——认真弹琴的白玛、躺在病床上衰颓的白玛、拿着屠宰刀了无笑意的白玛、闭着眼睛心无旁骛转经的白玛、蹲下来给小藏獒洗澡的白玛、在月光下给他捏小泥牛的白玛、握住他的手掷地有声说“我需要你”
的白玛,和来到日喀则后,不知什么时候感情开始变质,无数个看着对方,将吻未吻的时刻。
霍水这时突然明白,世界上哪有什么日久生情,讨厌的人在身边呆久了只会愈发讨厌,只有一开始就喜欢上的人,才会逐渐倾心。
所谓日久生情,不过是无数个一见钟情的堆砌。
“是吗,但我是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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