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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闻莺惊慌地闭眼胡乱劈砍,却什么都没有砍到。
“你是奉信王,妃的,女儿?”
来人口音非常古怪生涩,词不达意。
闻莺吓得傻了。
她知道她不该听他说话,不该去思考那话里的意思,不该把他当做跟自己一样活生生的人。
星河说,要把敌人当野兽,牛马,当鹿,去厮杀搏斗,才能活下去。
可是当她真正面对好像是友善的目光时,浑身力气都被抽走了,动都动不了。
匕首跌在地上。
闻莺泪流满面的跪倒,“表姨,我好没用!”
“你是,阿布思的?”
“奉信王的……?”
“叶护的……?”
来人尽量和缓语气,不停重复尝试,终于换了一种对闻莺有意义的说法。
“你姓杜?”
闻莺猛地抬起头。
“我们是阿布思的部队,同罗人,回纥人,你懂不懂?”
闻莺整个人都僵住了,惊骇的目光离开脚下血迹斑斑的匕首,转向已经点亮灯光的营房——室内的情景被火光映在窗户上。
有个年长的妇人,头发结成辫子垂在胸前,用温柔的手势照护着星河,方才抱走她的那个人就守在门口,关切地盯着妇人的一举一动。
隔着黢黑的草场,他与闻莺记忆中的阿布思重合了,一尊守护神,星河的。
“你跟了安禄山?”
星河一醒过来,就看见阿史那从礼抱着胳膊坐在眼前,神情还是像从前那么僵硬干瘪,仿佛无知无觉。
“表姨你醒了!”
“——嘘!”
阿史那从礼呵斥闻莺,“她伤得很重。”
闻莺眼珠转了转。
现在她能识别出这个阿史那和阿布思的区别了。
除了更加壮硕之外,他比阿布思年轻很多,才三十出头,话很少,看人时特别专注,仿佛要把人的魂灵从躯壳中摄取出来。
“你怎么不去追狗皇帝?不杀了他?!
啊?还有那个咸宜公主,你欠阿布思的!
你欠他的!
——你要还!”
星河像被火燎着一般一跃而起,跳下床,歇斯底里地大吼大叫,挥舞双臂,声音比闻莺大多了。
但不管她怎样尖刻地诅咒叫骂,阿史那黝黑发亮的面孔都没有一丝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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