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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解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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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山是一个腼腆内秀的女孩子,能让她开口承认,这是喜欢王剑喜欢惨了。

赵欢欢却大声说道:“我不要做你的好朋友,我要做你最好的朋友,在你心中,我必须排在周颖她们前面!”

霸道又无赖。

魏明山弱弱点了头:“我知道。”

赵欢欢当然必须排在七公主们前面,毕竟父亲的白血病还指望着她。

报恩也好,真心也好,赵欢欢都必须排前面。

“当友情遭遇爱情,你选择什么?是选择王剑,还是选择我?”

赵欢欢看着柔弱无助的魏明山,不是她要去逼她,而是她也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甚至唯一的朋友。

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她怎么可以看着一个只是长得好看了一点的男人毁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当然是你。”

魏明山要哭了。

她真的好喜欢王剑啊。

必然是貌美如花,天资过人,我觉得王剑配不上你。”

原来如此。

不过,不对啊,觉得王剑配不上她,怎么还说自己喜欢他呢?

难道王剑配不上她魏明山,却配得上赵欢欢?

在魏明山眼中,赵欢欢更加好看更加聪明,毕竟能出手救治父亲绝症的女孩子,在小镇,不在全世界都只有这么一个。

“我以为我那么说,你就会打消喜欢王剑的念头,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反之亦然。”

一句话,魏明山惭愧不已。

如此说来,还是赵欢欢对自己够意思,自己对赵欢欢真不够意思。

“对不起,欢欢,我今天去李医生的药店,真的只是去买药。”

魏明山惶急地申明。

“这个我信。”

“你为什么相信我?”

“毕竟你又不能未卜先知李医生不在店里。”

赵欢欢莞尔一笑。

魏明山脸上火辣辣的,李医生在不在药店,有什么关系?

她不过是想默默看上那个哥哥一眼。

那个白皙好看的哥哥,魏明山艰难地吞了吞口水。

“明山,你才十三岁!”

赵欢欢提醒得对,她才十三岁,她不该动这些歪心思,如果妈妈知道她这些心思一定会气晕过去。

毕竟,喜欢男人,这在妈妈眼中是多么肮脏龌龊见不得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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