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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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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故事非常跳脱,给人一种荒诞、诡异的不连续感。

收回思绪,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

“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五百块钱,半天过后,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车速很慢,但路太颠簸,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于东将小说看完了。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因为这五百块钱,村里面都在说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也因为这个传言,村里老少对李老头都非常好。

“我”

是村里面的一名代课老师,四十多岁,结过婚,但是老婆跑了,现在一个人独居,在听到李癞子挣了大钱之后,“我”

心里一万个不舒服,李癞子这样的人都能挣钱,我这样安安分分的人却要忍受贫穷。

最后“我”

决定也去城里面看看,是否能赚到钱。

“我”

之前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去县城帮学校采买东西,但是为了挣大钱,“我”

决定去李癞子所在的鹏城。

为了去鹏城,我准备了很久,将我存了好些年的钱都带上,不过从县里面到市里面的汽车上,我遭遇了抢劫,失去了身上所有的钱,我没办法再去鹏城了,因为我已经买不起去鹏城的火车票。

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在我们市里,另一个是回村里,不管是哪个选择对我来说都很艰难。

回村里,首先我面子会挂不住,因为来之前我就已经跟人说我要去鹏城,而且回村里也要车票,如果步行的话没有几天根本回不去。

留在市里面,我现在身无分文,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最后我还是决定留在了市里面,并幸运地在一处工地找到了活,每天工资也有十块钱,住在工地,我想着存一段时间,等存到够去鹏城的路费,我再次启程,后面等我发财了回村,谁也不知道我还在这里留过一段时间。

但不幸的是,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我们的包工头就跑了。

包工头跑了,我随着工友们去讨薪,讨了几天后我放弃了,因为我要活着,而我手里的钱已经快不够我吃饭了。

虽然被包工头骗了,但我依旧只能去其他工地干活,期盼着下一个包工头能是一个好人。

来到新工地的第二天,工地就发生了一件大事情,两个工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打死了,我跟着其他人跑过去看,血泊里面躺着一个人,已经没了声息,而我一眼就认出来死的是李癞子。

后来警察来工地问,谁认识李癞子,没有人回应,我也没有。

再后来,李癞子的父亲来工地认领尸体,我躲在工棚里面,不敢出去,而我之所以不敢出去,只是担心李老头回去跟人说我在工地干活。

几个月后,我攒了一些钱,没有去鹏城,而是花钱换了身衣服,买了点带包装的礼品,回了趟村里。

村里的人都说我发了财,个个围在我身边转悠,我向他们分享着自己在鹏城的所见所闻。

还有人问我在鹏城有没有碰到李癞子,听说李癞子在鹏城当上了大老板。

……

看完这篇小说,于东想起了《我的叔叔于勒》,两部小说都讲了虚荣,但也都不仅仅讲了虚荣,《四十二岁出门远行》也讲述了中国当下的社会情况,反映了社会夸张的差距。

不过相较于当年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小说的风格虽然也有不少荒诞的地方,但已经要柔和很多,不像从前那么锋利了。

正如余桦自己所说,以前他总是想着怎么写,现在他多想着写什么。

此外,虽然小说没有着墨太多,但是也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现在很多老师都选择“下海”

,要么去做生意,要么就出去打工,因为出去打工确实挣的更多。

虽然李癞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但事实上现实中很多年人去大城市打工,一个月工资都有大几百块钱,好一点的能稳定上千,还有些比较特别的活,一个月几千都能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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