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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岚知道英国现在,还有前后几百年的文学流行趋势,再加上被磨练了几年的文笔和继承自简•贝内特小姐优雅的书法,简岚不会妄自菲薄,她绝对有这个自信出版小说。
简岚捧起信又亲了亲,然后翻出羽毛笔和墨水,坐在了梳妆台前。
不会发表新人的长篇小说,那姐姐就给你写篇中短篇的。
你以为用那种语气就能伤害到我,讽刺到我吗?见习编辑,杜兰先生。
等到我的小说发表了,我一定会给您写一封感谢信的。
不知道为什么,简岚的脑袋里面出现了一个类似科林斯先生那样古板,虚荣又愚蠢的年轻见习编辑的形象。
当然,等到后来简岚见到这位尼古拉斯·杜兰,并且是一个完全不一样身份的杜兰先生的时候,不禁为这时候的想象而觉得囧囧有神。
连载,出版一部小说,把办税,稿费什么的全部算在一起也不过能有两百磅左右。
跟这个时代的有钱人根本没法比。
想到这儿,简岚又开始对着内瑟菲尔德里的某个人散发自己浓浓的怨念了。
特么的我累死累活出版五十部小说才勉强抵得上你一年的收入,你这让我情何以堪呐达西先生!
不过,简岚这次倒是很快就回归现实了。
她并不需要那么多钱,只要足够她带着玛丽出去玩一圈就够了。
而且,英国不是还有一个阿加莎奶奶的例子摆在自己面前吗?不怕给的钱不多,我可以一直写,一直写,活到老,写到老,写到老爸和儿子一起追我的文看!
写到某个老先生临死前还要对他的孙子说,等到XX先生把这个故事的结局写出来以后,一定要记得告诉爷爷究竟是谁杀害了那个交际花啊!
到底是那个情夫还是那个愤世嫉俗的画家啊?
简岚野心勃勃的想。
不,开始还是兴致勃勃,后面就是直接的意淫了。
*
中短篇小说要拿什么吸引人呢?
简岚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哥特式小说。
但是……简岚皱眉……她隐约记得第一部哥特式小说是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其中黑暗,恐怖,血腥等等元素带给读者的那种紧张的快感让人欲罢不能,之后哥特式小说已经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简岚身处的这个年代,应该已经是哥特式小说走向衰败的时候了。
因为太多的情色和暴力情节把哥特式小说降到了一个很低的层次,快成了低俗文学的代表。
随着玛丽•雪莱的那一系列小说出版,哥特小说大概就彻底成为历史了。
简岚这些日子经过多方面收集信息,才发现现在小说的年代并非是原著出版的一八一一年,而是一八三五年,再过十二年勃朗特那三姐妹都要出版小说了……
不过说起来,年代都不一样了,剧情神马的也可以基本忽略了吧?不知不觉,简又开始给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回归到小说的部分,简岚有一下没一下的拿羽毛笔的尾部刷着自己的脸颊,一边很投入的想着。
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大概是这个时候最容易被接受的小说类型吧。
大可以先写一部这样的小说,先跟读者和编辑们混个脸熟,到时候她再写不同题材的也容易被接受。
自己是感伤无能型的,那就哥特吧。
把老题材写出新意向来是简岚的优势,你写情色,我就加入纯爱的元素。
你暴力血腥,那我就加入中世纪的骑士精神。
好吧,简岚默默扭头,虽然她自己觉得骑士神马的是个X,但是用来骗骗读者还是可以的。
而且现在德古拉吸血鬼什么的也还没有问世……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英俊,优雅,长生的吸血鬼更能让姑娘们幻想的了吗?如果这个故事放在现代,估计简岚会被愤怒的读者淋满脸的狗血……但是在这个时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惊情四百年那种狗血片还要好几十年才能面世呢。
就这样,简岚把晚上大部分的时间贡献给了故事的大纲。
于是在第二天清晨简岚被伊丽莎白从被窝里面挖出来的时候,很是怨念。
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曾经信誓旦旦的对伊丽莎白说自己要每天清晨跟她散步,自己要锻炼。
不过,当秋天清晨的微风迎面吹来的时候,一瞬间神清气爽的简岚爽了一下。
生而为人,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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