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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了车,撂下藏青色暗纹帘幔,宽敞舒适的车厢立刻与外界隔绝成一方静谧空间。
渊见惬意地躺在我膝上,平日里金冠束着的发,此时只是用玄巾扎着,半眯着眼,在我吃蜜饯糕点时,象个花花大少似的,张口要我喂他。
若叫人看见了,决不敢相信他是那杀人不眨眼的十四王爷,还当是哪家纨绔子弟呢。
我知道他是多年心结方解,人一下子懈怠了,打骨子里懒散起来,又不知人生该怎样精彩地进行下去,是故索性什么也不想,只管横卧美人膝,醉看红尘路。
好在,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即使在古代,这也难不倒我。
生活嘛,本就是用来珍惜与享受的。
渊见抛开一身束缚,算他有福。
我脑子里已经计划好了,一路逍遥地悠悠而去,看到风景优美、山清水秀处,不妨多耽搁些时日,等玩得累了、乏了、厌了,就找个钟秀灵毓的去处,过几天安逸日子。
马车笃悠悠地行着,我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心情大好所以注意力转移了,总之晕马车的症状似乎没有前两次那么厉害,还能抽空撩开帘子,偶尔看看外头风光。
渊见则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本线装手抄《集异记》来,闲闲阅读。
我对这本唐代传奇小说集倒很有些兴趣,奈何里面繁体字太多,又以小楷抄写,估计看完后我的近视度会上升到五百,权衡利弊,我放弃。
不知马车行了多远,忽听一路护送我们的迅雷营统领,一声轻喝,勒住马缰。
“十四爷,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末将祝十四爷一路顺风。”
身材健硕的男子,已经改了称呼,再不是王爷,而是十四爷了。
渊见没有说什么,只是轻敲车厢,示意鬼一继续前行。
不是他无情罢,只是,要放下,需要狠下心肠。
待我们去得远了,早将那一队兵士抛在身后时,他在轻声太息。
“争如不见,才相见,便有别离时……”
我的反应是,喂他一颗酸梅,看他被突来的酸涩刺激得蹙眉敛目,笑做一团。
“爷,咱们已经出了京城,快到通州了,您饿不饿?要不要找家小店,下来歇脚?”
鬼一在前头问。
说话间,一声尖锐的隼啸,在我们头顶盘旋而过。
鬼一警觉地停下马车。
“啧啧,十四爷真好雅兴,好福气。”
一把有些油滑调侃的声音,远远响起。
我忍不住挑开帘幔,而卧在我膝上的渊见也没有阻止。
倒是装扮成随从的魉忠和十二死士,不落痕迹地趋上前去。
“呦,感情是想不认帐么?”
一名青衫男子笑容可恶地站在官道旁的一株大树横生的枝桠上,他的肩膀上停着一只神气活现、顾盼自若的大隼。
我眯眼,想起榆林关一役,那残阳如血中,一飞而过的禽影。
呵,是他。
“接着!”
他一挑眉,他身后一直默不作声的白衣女子,扬手抛出一包东西。
鬼一忙伸手接住,在掌心掂量过,似乎没有伤人的东西,才递进马车里来。
“我答应了保定司空,这一票买卖,拆四成给十四爷府上的一位小公子,这左右瞧着,大抵是我眼神不好,竟然没找到,不过交给十四爷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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