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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欢又等童玲收拾了好一会儿,两个人才出门吃了今天的第一顿饭。
回到酒店已经是下午2点,4组嘉宾又被节目组叫到了会议室,宣布了下一个环节。
“请4组嘉宾在明晚8点前,准备一个古风的舞台表演。
明晚我们将在奚州体育场,举行本次奚州之行最后一个比拼环节。
届时节目组将邀请4名专业评委和一千名现场观众,为各组的表演打分投票。
比赛结束后,总分最高者即可赢得本次奚州之旅的大奖,奚州城年度旅游代言人”
昨天王子欢组因为连拿几个第一,所以积分暂时领先,但其实没什么卵用,因为最后这个表演的分数占比太高了。
他手里那点分,只能影响第二还是第三的排名,根本影响不到得第一名的人。
不过表演顺序的是按积分来的,分越过高越靠后,所以最后上台的也是他们两。
而第二和第三都是一样的,除了能优先选个约会场地外,没有其他任何奖励。
所以,最后还是这一场表演定胜负。
就这样,4组人都很积极的筹划起舞台表演,而节目为了避免冲突,给每组都安排好了到体育场排练的时间,大体上做到各组的保密工作。
王子欢灌了一口水后赞叹道:“没看出来,你挺会耍剑的吗。”
两人在讨论表演内容时,童玲说她学过舞剑,然后就抽剑展示了一段,看的王子欢连连叫好。
“虽然知道你在夸我,但听起来不像好话呢。”
童玲白了他一眼。
似乎因为刚才的彩排太耗费体力,童玲也没了撩拨王子欢的心思,说的话都很正经。
“我哪有,刚才看你跳的时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词,人剑合一。”
王子欢丢掉已经空了水瓶,抬手用宽大的袖子擦了擦汗。
童玲从怀里掏出一包湿巾,抽出一张递向王子欢,说道:“这个词语用的不错,人剑合一,我很喜欢。”
她感觉这个词听起来就很有高手风范。
童玲10多岁的时候学舞剑,纯粹是因为当时看了两本武侠小说,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江湖女侠。
“没错,人剑合一后,就是剑人了。”
王子欢抬手想接湿巾,结果童玲听到这话,直接举起来狠狠砸在了他的身上。
“你看你,怎么这么暴躁。”
王子欢吐槽一句将湿巾捡起,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童玲懒得搭理他,自顾自的喝着水。
沉默半晌,她忽然问道:“你明天要唱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王子欢拿着擦完汗的湿巾擦起了脚上的靴子,毫不在意的回答道:
“《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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