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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把十四行诗念完。
他才告诉她那女孩叫鲜于瞳,姓鲜于,单字瞳。
那个“瞳”
的发音由经宋猷烈,从声调乃至感觉都十分稔熟,让人不由自主去想象:学校走廊,操场跑道,形影不离。
怎么可能?
宋猷烈有多忙她是知道的。
宋猷烈成为一名高中生的一个礼拜后,戈鸿煊就断了他的零花钱,除去日常开销之外,所有自身花费都得靠他自己,连同午餐。
那天,戈鸿煊还以一名过来人身份告诉宋猷烈,这段经历会成为他人生的一笔精神财富。
为了赚取午餐费,宋猷烈周六得打四个小时的小时工。
打工、功课、学习、格陵兰岛来的孩子,没多余时间和女孩子约会。
不久之后,戈樾琇才知道宋猷烈,每个周六四个小时的小时工,就有一个半小时和鲜于瞳有交集,第一次乘坐交通工具的体验也是来自于鲜于瞳。
戈樾琇还想从宋猷烈口中知道,更多鲜于瞳的事情,宋猷烈也就告诉了她,鲜于瞳和他一样是一名跳级生,她和他是学校唯二的两名跳级生。
跳级生,这么说来叫鲜于瞳的女孩也很聪明很有能力来着。
戈樾琇还想多问点什么,宋猷烈以“那我只能和她多套近乎,从而来满足你的好奇心”
打断了她的话。
才不要。
她不问就行了。
她才不要她的甜莓,为了满足她的好奇心和别的女孩套近乎。
“鲜于瞳”
戈樾琇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取得倒是很贴切,虽然长得不算多好看,但那女孩有一双好看的眼睛,瞳孔黑漆漆的,神采奕奕。
“鲜于瞳”
再次默念,有点拗口呢。
鲜于瞳叫着叫着很容易就变成了“咸鱼头”
。
咸鱼头?
嗯,这个叫法比“鲜于瞳”
顺口多了,顺口也顺眼。
就这样,那有着黑漆漆瞳孔的女孩,在这个下午忽然间在戈樾琇心里变得熟悉了起来。
下一个周末到来。
戈樾琇终于和宋猷烈搭乘公车来到拉美区,和宋猷烈手拉手走在饰品街上。
走在街上,和一张张陌生面孔擦肩而过,戈樾琇发现,她心里没有预想中的那般快乐。
甚至于,看到年轻女孩男孩们脸上喜悦之色时,心里有淡淡的伤感,如果,上个礼拜来的话,想必,她脸上也会映着那样的喜悦吧,饰品街很多东西都让她感觉到十分新奇来着。
戴着宋猷烈给她买的腕带离开拉美区。
宋猷烈手腕上也戴着腕带,饰品店店主以为他们是情侣,大力和他们推荐了这款腕带,期间,她没解释他也没解释。
周一,戈樾琇戴着腕带做社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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