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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小玩艺儿每当他一举枪便微微作痛。
仿佛讥笑他的洒脱。
但他的枪却举得更稳。
每逢举枪,他便有一种感觉。
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流向了举枪的双臂。
他的右手紧握住刻有花纹的枪柄,左手便托附在右手下侧,形成一个拳,一个血液集中的点。
他觉得他捧的是自己的心脏。
那枪便有了活力,枪体顿时充盈起愤怒的搏动;扣住枪机的食指也会感觉到震颤。
枪和他溶成了一个有生命的整体。
枪成为他臂膀和威严的延长。
有枪在手,他便觉得周身充满了自信的力量。
他自称有“枪癖”
。
他第一次开枪杀人是在前线那幽深莫测的密林里。
他和那个越南特工互相发现对方时已近在咫尺了。
他们都愣了一秒钟,然后几乎同时伸手摸枪。
那越南人的枪套大概太紧,枪一下没能抽出来。
这小小的失误带来的是死亡。
他的枪先响了,于是那越南人张大嘴仰面倒了下去,痩小的身躯压折了灌木丛的枝条。
那天他回到营地后没完没了地练习出枪动作,仿佛得了神经病……
现在,银幕上的侦察员也在出枪,他却摇摇头太慢了!
他深深知道,出枪时的快慢决定着生与死。
从前线下来他转业了。
在分配工作时他只要求去干玩枪的工作;于是他到了公安局。
治安大队政委揉着满腮的胡茬上下打量他一阵,然后问道有什么特长?”
他昂着头,矜持地微微一笑,只吐出一个字:“枪。”
那政委不说话,拉开抽屉,把一支“六四”
式警用手枪拍到桌上。
他也不说话,紧闭起眼睛,利索地把那枪分解成零件,然后又组装起来。
他的动作非常娴熟,娴熟得象自动组装流水线上的机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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