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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咱们搬家吧?”
她突然说,“住在这里,总觉得不踏实。”
我愣住了,这房子承载了我们太多回忆,母亲在这里养大我,如今却因为一块坠落的红砖,萌生了逃离的念头。
第二天一早,我再次来到物业办公室。
老陈正在整理“禁止高空抛物”
的警示牌,桌上堆着厚厚的一沓。
“这些牌子我们每年都贴,业主群里也天天提醒,但就是有人不当回事。”
他递给我一份业主群聊天记录,里面确实有物业每天发布的安全提示,却很少有人回应。
“六、七两层的住户我们都问遍了,有三家有小孩,但都说不是自己家孩子干的。”
老陈无奈地说,“有的家长还不配合,说我们冤枉人。”
作为记者,我决定自己展开调查。
我先找到了住在六楼的张先生家,他的儿子小明今年十岁,正放寒假在家。
敲开门时,小明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穿的蓝色外套,与监控里的身影极为相似。
“警察已经来过了,不是我家小明干的。”
张先生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小孩子调皮是正常的,但也不能随便冤枉人吧?”
小明低着头,双手紧紧攥着衣角,眼神躲闪,不敢看我。
我没有继续追问,转身来到七楼。
七楼只有两户人家,其中一户住着一对老夫妻,没有孩子;另一户是租户,家里有个八岁的女儿。
租户李女士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说女儿当天下午一直在家里写作业,根本没去过楼梯间。
“我们平时管得很严,绝对不允许孩子做这种危险的事。”
李女士说,“但说实话,这小区的安全隐患确实多,楼道里经常有小孩打闹,物业也不管。”
调查陷入了僵局。
我回到报社,翻看着之前收集的资料,发现2026年1月1日生效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高空抛物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也将面临法律追责,情节严重者可处10至15日拘留并罚款1000元以下。
我联系了律师郑抒婷,向她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新规的出台,就是为了遏制高空抛物这种违法行为。”
郑律师在电话里说,“即便行为人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警方也会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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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写一篇深度报道,不仅披露事件本身,更要探讨老旧小区的安全治理问题。
为了获取更多素材,我再次走访了小区的业主。
住在四楼的王阿姨告诉我国,去年夏天,她放在阳台的花盆被楼上掉下来的玩具砸中,摔得粉碎;住在一楼的赵先生则说,他的车已经被高空抛下的垃圾砸了三次,每次都找不到责任人。
“物业说加装高空抛物监控要花很多钱,业主们又不愿意分摊,这事就一直拖着。”
赵先生无奈地说。
当天下午,我接到了王警官的电话,说有了新的线索。
我赶到派出所时,看到小明和他的父亲张先生正坐在调解室里。
“经过我们的耐心劝导,小明已经承认砖头是他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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