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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留下的人对离开的人说的话,没有任何保证,没有任何承诺,只是一个人单方面地、无条件地、不计后果地做出的决定——我要等你,不管你会不会回来,不管你还记不记得我,不管你的心里有没有我的位置,我就是要等。
不是因为你有多了不起,不是因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不是因为你是我的哥哥,而是因为我的心太小了,小到只能装下你一个人,装不下别人了,所以除了等你,我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做出的、关于一生的决定。
这个决定不是在头脑清醒、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而是在她最脆弱、最伤心、最绝望的时候做出的,是在她被拒绝之后、在被当成小孩之后、在被温柔地推开之后,依然做出的。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她对这件事的认真程度,已经超过了“喜欢”
或者“爱”
这种词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更本质的、更原始的、更像是一种本能的东西。
就像鱼不能决定不游泳,鸟不能决定不飞行,她的心脏不能决定不想他。
不是不能,是不想。
不是不想,是不会。
她不知道怎么不想他,就像她不知道怎么不呼吸一样。
如果有人对她说“你放下吧”
,她会觉得那个人在跟她说“你不要呼吸了”
,做不到的,不可能的,除非她死了。
窗外的蝉终于不叫了,大概是到了该休息的时候。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安静到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缓慢而有力,像一个人在敲一扇紧闭的门,敲了很久了,久到指节都破了,血都流干了,骨头都露出来了,但门还是没有开。
她不知道门后面是什么,不知道门后面是不是他,不知道门打开之后她能不能进去,她只知道如果她停止敲门,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所以她继续敲。
在心里,在梦里,在日记本里,在每一个他看不见的角落里,她继续用她那颗已经千疮百孔的心,一下一下地敲着那扇永远不会开的门。
十三岁的夏天,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把那句话送到了他耳朵里。
他没有接住,那句话掉在了地上,碎了,碎成了粉末,被风吹走了,吹到了他不知道的地方,吹到了她够不到的地方。
但她不后悔,因为她说了,她做了她能做的所有的事情,剩下的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她能控制的只有一件事——等。
“哥,我等你。”
这四个字写在日记本的下一页,跟上一页的那行字隔了一行空白。
她写完之后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一行小字,字迹很轻,像是怕被人看到:“等到你愿意把我当大人看的那一天。”
她不知道那一天会不会来,不知道要等多久,不知道等待的过程中她会变成什么样子,不知道如果最后等不到她会怎么样。
她什么都没想,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刚刚被喜欢的人拒绝,正在用她能想到的最笨的方式,让自己觉得这件事还没有完全结束。
只要她还在等,这件事就没有结束。
只要这件事没有结束,她就还有希望。
哪怕这个希望是假的,是骗自己的,是全世界的人都觉得可笑的,但只要她相信,它就是真的。
至少对她来说是真的。
她把日记本合上,塞回书包最里层的夹层里,拉好拉链,把书包放在床头。
然后她躺下来,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眼睛,在心里把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重新播放了一遍——从下午她坐在茶几前写作业开始,到她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到她说出那四个字,到他笑着喊她“萌萌”
并用那种哄小孩的语气跟她说话,到她把手从他手心里抽出来,到她走进房间坐在地上,到她在饭桌上说“你就当我没说过”
,到她洗完碗站在厨房门口看他的侧脸,到此刻,到她说出“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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