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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没有声音,却使他的脸皱成一团,憋在他的一口气里。
他的双肩耸起,向内吸气,绷着脸,额头上的皱纹塌在眼眶旁边,越变越细,最后脸上最显眼的就是那一口大黄牙,好像脸上的五窍——眼睛、耳朵、嘴——都马上要喷出气来。
要是你头一回见到,那张脸的整体效果还是相当恐怖的。
中尉一看之下,顿时毛骨悚然。
巧的是正在那时,老家伙突然打了个喷嚏,他的身体在马鞍子上栽了栽,那破大氅的后摆翻了起来,露出左右两边别在腰里的七连发大手枪的枪把子来。
“太侮辱人了。”
老家伙打完喷嚏最后嗤之以鼻地说,“我以我们的神圣救赎者的名义而战斗,他老人家只要轻轻咳嗽一声,就能让任何国家的语言灰飞烟灭。
我不在他的统治之下。
《申命记》三十二节和三十五节里说:‘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滑倒。
’”
他转身对手下人说:“我特此向我军中任何士兵为布坎南总统的脑袋悬赏两美元五十美分。
他操纵着一个野蛮的制度,不配坐在这极神圣的战士的王座之上。”
那士兵转过身去,急匆匆打马回到自己的军中。
一天后,联邦军队跑了,在狂风暴雪的肆虐中艰难地离开了。
“够聪明。”
老家伙在望远镜里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喃喃地说,“他们知道我在天界有朋友。”
“在哪儿有朋友?”
欧文嗤之以鼻。
“我们至高无上的神,小子,你得特别注意留神他的召唤。”
欧文耸了耸肩,不理他。
欧文兄弟们习惯了老头儿的高谈阔论。
大部分孩子连老家伙一半虔诚都赶不上。
说实在的,只要老家伙听不见,儿子们就大谈特谈,说他们不想再参加什么为黑奴而战的游戏,还说要回到家乡去。
有几个儿子,比如贾森和约翰,已经说到做到了:在我离开两年之后,他们就过够了草原上的生活,当了逃兵,回家了。
他们返回了北方的纽约州,从堪萨斯一道参军的老朋友们不是当了逃兵就是送了命。
然而老家伙还有四个儿子在身边,沃特森、奥利弗、萨蒙和欧文。
再说,他一路上也收编了不少新兵,这些家伙跟他最初那帮堪萨斯农民、自耕农和印第安人战友大不相同。
这些新兵都是血气方刚的枪手、野性十足的冒险家,还有教书匠、学者,都是干大事的,个个都是神枪手。
其中最厉害的是凯基,那是个脸上连胡子都没一根的神枪手,从内布拉斯加城跟着欧文来到派克斯维尔镇。
凯基跟着老家伙参加过黑杰克战役,可我当时没看见他,都怪我那时光顾着把脑袋钻到地底下了。
他的老本行是在学校里当教书匠,口袋里总是揣着卷了边儿的演讲稿和书本,动不动就引经据典一番。
别看他一副好脾气的样子,可实际上特库姆塞正通缉他呢,他曾拔出柯尔特枪朝一个蓄奴派法官狂射枪子儿,把他的脸打个满脸花,送他上了西天。
那法官咽气之前还给凯基的心口来了一枪。
凯基说那法官的枪子儿刺穿他的心脏之前,给他藏在胸前口袋里的一本小册子挡了一下。
打那儿以后,他一辈子都揣着那本小破书,可惜他也没有挨过多久。
站在他身边的是约翰·库克、理查德·辛顿、理查德·里尔夫,还有一个叫作理查德·理查森的黑人,还有亚伦·史蒂文斯。
这史蒂文斯是个膀阔腰圆的痞子,脾气坏得要命,身高足有六掌,做的是刀头舐血的勾当,时刻准备跟谁拼命。
这家伙对天父最大不敬。
这些亡命徒跟老家伙最初那帮为保卫自己土地揭竿而起的农夫们不是一路人。
他们不抽烟、不饮酒,也不嚼烟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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