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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珍双膝着地连连叩头求饶说:“姑娘,你废了我右手,就高抬贵手,饶我一命吧!”
而白良玉则说:“你为非作歹,死有余辜。
今夜,我可以让你死个痛快,但绝不能饶你。”
于是她伸手在彭家珍天灵盖上轻轻一拍,彭家珍当即头骨碎裂,倒地身亡。
从行文来看,作者不仅知道良弼的存在,且具有丰富的历史知识。
不过,他更乐于这种颠倒黑白的穿越式写法。
也许人们会怀疑,作者的真名是不是爱新觉罗·周簧。
如果不是,那中国数千来的历史之所以屡次出现短缺、谜团,和这种毫无责任心的改写、讹传不无关系。
加上其他因素驱动的恶意涂改,真相千疮百孔。
真实的彭家珍,用炸弹暗杀良弼,改变了中国历史,客观上是民国得以迅速建立的关键因素。
民国政府追封其为“大将军”
,实至名归。
1793年7月13日,刺客夏洛特·科戴(CarlottaCorday)杀死雅各宾派首领保尔·马拉(JeanPaulMarat)后说:“杀掉这一个人,便可以拯救其他十万人。”
清末的革命者认可了这种模式,认为刺杀清廷要员几人,就可拯救“四万万人”
。
美国史学家魏斐德(FrederisWakemanJr.)在《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一书中认为,革命志士行刺的概念来自于国际革命新世界,同时也是对古代富于忠义和自我牺牲精神游侠传统的沿袭。
清末毫无疑问是暗杀活动最为活跃的时期,此时的刺客们最为钟爱的武器便是炸弹。
1907年,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1911年,温生才谋杀广州将军孚琦,李沛基炸飞广州将军凤山;1912年1月,彭家珍刺杀良弼,汪精卫谋刺清朝摄政王载沣……在这些精心安排的刺杀活动中,革命者选择的武器皆为炸弹。
1857年,恩格斯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写了若干有关战争的词条,其中一条便是“炸弹”
。
他写道:“据中国编年史家记载,中国人早在公元前几百年就已使用一种装满爆炸药和金属碎片的金属球,这种金属球借助于缓燃火绳爆炸。
中国人在防守隘路时使用它,当敌人逼近时将它埋在那里。
1232年,在开封府保卫战中,中国人在遭到猛攻时,常常从城墙上把爆炸性火器向抢攻要塞的蒙古人滚下去。”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第145页)
另外一个词条“炮兵”
中,恩格斯还写道:“据帕拉韦(Paravey)先生1850年在法国科学院的一个报告中所引证的中国某些编年史资料来看,在公元618年就已经有了火炮。”
恩格斯的资料来源很可能是帕拉韦的《关于亚洲和印度波斯古代发明的火药和火器的笔记》,但帕拉韦的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除了1232年守卫开封时,汉族人曾甩出一些炸弹外,其实并没有其他使用火器的记载。
辛亥之前十几年,暗杀逐渐成为流行风气。
1902年冬,留日学生杨毓麟在《新湖南》撰文,称“非隆隆炸弹,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非霍霍刀光,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
。
1903年,军国民教育会成立,会规中提到参加革命的“方法三种”
:一是文字造势,二是直接参加起义,三就是暗杀。
《民报》增刊发表了谋炸清政府出洋五大臣的吴樾创作的“技术指导”
——《暗杀时代》,加上他本人亲自“演示”
,客观上掀起了“暗杀时代”
的**。
史坚如第一个试图用炸弹显示革命者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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