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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奏议”
还无法清楚地区分开,后来刘勰也提到过这一点。
但是到汉代的时候,“书”
就逐渐脱离“奏议”
,形成了一种特别的文本类型。
后来当上皇帝的魏王世子曹丕(187—226)是一位诗人,同时也是一位文学家,他在他的名篇《典论·论文》中这样写道:
夫文本同而末异。
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
[18]
但文学类型的分类也随着时间的演变而不同,因而关于书信的分类问题曾经有过很多次的争论。
姚鼐(1732—1815)在他的13种文章分类中,将“书”
与“说”
列在了一起;而吴曾褀(1852—1929)则在他的《历代名人书札》前言里对姚的观点提出了疑问。
事实上,姚鼐的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历史依据的。
不仅是《左传》里那些后来被认为是书信的奏议和呈文,连秦汉时期流传下来的大量书信,其主要内容也都是关于政治论辩的。
即便是在后来,“奏议”
与“书”
的区别也更多地体现在写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关系上,而非信的内容上,狭义上的书信只用来指地位相当的人之间的私人性质的信件。
最古老的书信被认为是《尚书》中的《君奭》,这是周公(传统上被认为生活在公元前11世纪)写给自己弟弟召公的一封信。
在信中,周公请弟弟不要放弃自己的官职。
[19]春秋战国时期,书信经常跨国传递信息,我们很难区分这种书信是为公还是为私。
[20]论辩的特征随处可见,最常使用的修辞手法是排比,例如以写“奏议”
和“书”
著称的秦朝丞相李斯,他最著名的一篇“奏议”
是撰写于公元前237年的《谏逐客书》,他的这篇“奏议”
同样被归在“书”
之列。
文章的结尾这样写道: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
者也。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21]
这里所使用的是劝谏时经常会用到的以比喻说理的方法,是除了历史典故最常用的修辞方法,后来的“奏议”
依然沿用。
在汉代,“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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