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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花一千块买它也不冤啊!
我的老天!
佩尔特,你说是吧?”
佩尔特颔首。
雪橇队现在的速度遥遥领先纪录,而且一天比一天超前。
路况良好,路面结实坚硬,没有松软的新雪让他们举步维艰。
天气也没那么冷了,自从先前气温骤降到负五十华氏度后,气温就一直就停在那儿。
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两人轮流交替跑路和驾驶的工作,狗队也一路前奔,鲜少停下休息。
跟先前相比,三十里河的河面现在结满了冰。
他们来时花了十天才穿越,此行只花了一天。
还有一次,他们一口气从拉巴基湖急奔六十里,直达白马急湍。
穿越马歇湖、塔吉什湖和班奈特湖这片绵延七十里的湖群时,队伍的速度之快,负责跑路的那人还可以用绳子把自己绑在雪橇后方,让雪橇拉着他跑。
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晚,队伍便攻上白山隘口,之后借着山脚下斯加圭城和港口船只的灯火跑下通往海滩的斜坡。
这趟旅程破了纪录,十四天来他们每天平均跑上四十里。
到了斯加圭城,整整三天佩尔特和法兰斯瓦都大摇大摆、神气活现地在主街上走来走去。
请他们喝酒的邀约如潮水般涌来,狗队也成为驯狗人与赶狗人至高崇敬的注目焦点。
直到之后来了三四个西部来的坏胚,扬言要将镇上洗劫一空,结果反而被射得像胡椒罐一样浑身窟窿,大家的话题这才转到其他英雄上。
随后官方命令下来了,法兰斯瓦把巴克叫了过来,抱着它哭得泪眼婆娑。
这是巴克最后一次见到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就像过去的其他人一样,他们从此走出巴克的生活。
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接收了巴克和它的队友,连同其他十二支狗队,巴克再次踏上前往道森的艰辛旅程。
它们再也不是轻装上路,也不用赶着打破纪录,因为它们现在是邮局的送件队,日复一日不断重复同样的苦工,拖着沉甸甸的雪橇横越雪地,上头载满了从世界各地捎来的信息,要送给北极暗影底下淘金的人们。
巴克不喜欢这份差事,它仍旧尽心尽力地做,像大维和索列克司一样为自己的工作骄傲。
不管队友是否具备相同的荣誉心,它都不改初衷,认真监督它们工作。
日子变得单调乏味,每天只能像机器一样重复例行公事。
生活一成不变:厨子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时间起床,升好营火吃早餐,有些人开始收拾营区,有些人帮狗绑好背带,天还没亮就摸黑上路。
天一黑便扎营,有些人负责搭建小帐篷,有些人砍柴、削松枝铺床,其他人则取水或冰来准备晚餐。
此外还要喂狗,这对雪橇犬来说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刻,不过吃完鱼后,和其他一百多只狗四处游**上一个小时也很有趣。
它们之间有的是狠角色,可是经过三场激烈的打斗后,巴克轻松取得领袖地位,之后只要它竖起鬃毛、露出利齿,它们就会乖乖让路。
不过巴克最爱的还是躺在营火旁,后腿缩在身体下,前脚伸直在身前,抬起头,眯起迷蒙的双眼凝视跳动的火焰。
有时它会想起阳光遍洒的圣克拉拉谷和米勒法官的大房子,想起那座水泥泳池和那只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和日本哈巴狗多兹。
但它更常想到的,是那个红衣男子、可丽的死,以及和斯皮茨的那场恶斗。
它也会想起它吃过的美食或想吃的食物。
它不是想家,那片阳光之地已经模糊而遥远,这些记忆并不会动摇它。
更强烈召唤它的,是基因中的记忆,让它对从没见过的事物也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那些记忆中的本能(祖先在许久前养成的习惯,习惯又演变成本能)原已衰退,如今又在它体内苏醒活跃。
有时,它躺在那儿,眯起眼睛,恍惚地凝望火光,眼前的火焰仿佛变成了另一团火,它躺在另一堆营火前,看着另一个不同的混血儿在它面前烹煮食物。
这个人的腿短了些,手比较长,健壮的肌肉纠结隆起,而非圆鼓鼓地肿胀。
这人一头浓密凌乱的长发,额头自眼睛开始往后倾斜,直到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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