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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啥,就两个女人,能坏到哪里去。”
……
身后依稀能传来几个警察的闲聊声。
明面上,雪梅和红袖是两个家世清白的富家小姐,就这样他们言语里依旧没有太多的尊重。
如今说着是民主文明社会,可有些方面同前朝没有什么区别。
路边传来一阵狗叫,外头赶车的车夫叮嘱说:“路上有野狗,小的去驱赶一下,还请两位小姐注意安全。”
“人吃不饱穿不暖,野狗自然也多了。”
“这还是城里呢,若是在乡下,恐怕野狗也会被人打杀了吃了。”
……
雪梅刚和红袖感叹着,只见眼前一花,一个人影冲进了她两的马车。
“老郑……”
雪梅正准备唤人,不想红袖拉住了她:“姐姐,别。
这人我认识。”
“什么?你哪里去认识的?别见人可怜,就随随便便心软。”
雪梅厉声道。
她乍一眼看来,闯进来的是个瘦削少年,他头发剃得短短,还露着青皮,身穿一身破破烂烂的棉袄,肩膀上还在持续渗漏出血迹。
联想着外头的狗叫。
只怕那狗,都是闻着血腥味来的。
“真的认识,她叫丁秀,是个姑娘。”
“你……”
丁秀不想被人揭穿身份,挣扎着就要辩解。
“你可别动了。”
红袖拦住了她,“动得越多,血流得越多。”
对着外人雪梅一贯冷脸:“可别让血迹渗出去了,脏了我的马车。”
不等丁秀有所表示,红袖就赶紧拿出帕子按住了丁秀的肩膀。
因为紧张用力不当,丁秀一声闷哼,眼见着额头渗出了冷汗。
怕雪梅多想,红袖还解释道:“我们是真认识,她从前还来过祈金堂给我送东西……”
说着,红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不过一面之缘。
她只是因为被代称为白鸽的白锦京而对丁秀有了信任感,下意识觉得丁秀是个需要帮助的好人。
随着红袖的开口,丁秀的姿态也跟着紧绷起来。
她虽然知道红袖不知道什么内情,但红袖如果大嘴巴把白鸽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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