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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现在还能喘口气。
但军方已经动了。
装甲车轰隆隆压过高速公路,黑鹰直升机的螺旋桨搅碎了整座城市的黄昏。
nypd的警员们看见军车开进来,差点跪地磕头——祖宗来了!
他们不过领工资的打工人,谁真想拿命去拦疯子?那些暴徒根本没把他们当人看——砸店、抢车、开枪、杀人,跟逛街似的。
这世道,真没见过这么疯的!
说白了,这群人八成是街头混混、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趁乱觉得“这辈子就这一回翻身的机会”
——不抢白不抢,干一票,下半辈子躺着吃。
反正也没人管他们死活,不如豁出去赌一把。
新约市人多,渣滓也多,乱起来快得像野火燎原。
军车一上街,那些满街乱窜的家伙立马散了,钻小巷、窜天桥、往便利店后门里钻。
一名中校路过警戒线,直接对着领头的小队长吼:“你们这帮饭桶,是来观光的吗?!”
“nypd要是靠你们这群废物撑着,趁早解散算了!”
“现在,给我抓人!
反抗的——直接射!”
小队长挺直腰板,敬了个标准到能当教材的军礼,回头冲手下挥了挥手:“走,抓人去。”
嘴上应得响亮,心里早打好了算盘:真碰上人,开一枪交差;没碰上?那就等军方扫完再回局里吹牛。
可军方压根不玩虚的。
狙击手早就占了写字楼、加油站、便利店屋顶。
瞄准镜里,只要看见有人手里拎着家伙,二话不说,扣扳机。
砰!
一枪爆头,血浆喷得像炸开的番茄酱。
有人藏墙角想偷袭,刚探出半截身子——哒哒哒!
一串重机枪子弹直接把人打成肉泥。
躲进商场的?没用。
大兵踹门冲进去,见人就瞄——手里有枪的,黑皮肤的,眼神躲闪的,统统一枪撂倒。
那时候还没“黑命贵”
这说法,黑人活得连宠物狗都不如。
你要是多看一眼,他们就怀疑你要抢枪。
甚至有些白人混混,故意把枪塞进黑人手里,自己装成受害者哭喊:“救我!
他拿枪了!”
结果?大兵连问都不问,抬手就是一梭子。
镇压效率快得吓人。
重火力不要钱似的泼洒,看见可疑就打,听见响动就射,投降?不存在的。
:()我用矿泉水换稀世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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