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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拿起筷子,咬了一口,眼睛亮了,“还是以前的味道。
在英国的时候,我最想念的就是这口,那边的中餐做得一点都不正宗。”
“那你以后就常来吃。”
时墨笑着说,又夹了一块干丝放在自己碗里。
谢时昀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给时墨挑鱼刺。
她爱吃鱼,但怕刺,每次吃鱼他都会挑干净。
他把挑好刺的鱼肉放在时墨碗里,又把菜里的姜片、葱段都挑出来,放在自己碟子里。
这些动作,他做了无数次,熟练得像本能。
刘巍看着这一幕,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他也记得时墨不爱吃姜,记得她吃鱼怕刺。
可这两年,这些事,都有人做了。
他压下心里的酸涩,笑着开口:“说起来,我在英国的时候,还遇到过一件有意思的事。
有一次去唐人街吃饭,看到一家餐馆挂着‘北京烤鸭’的牌子,进去一尝,居然是甜的,还放了菠萝,差点没把我吃吐。”
“还有这种事?”
时墨咦了一声,完全无法想象那只鸭子的味道,“外国人做中餐,总是奇奇怪怪的。”
“可不是嘛。”
刘巍继续讲着在英国的见闻,从泰晤士河的涨潮,到伦敦地铁的晚点,再到学校里的奇葩教授,语气从容不迫,偶尔还能抛出一两个冷幽默,逗得时墨笑个不停。
谢时昀安静地坐在旁边,给时墨剥虾、挑鱼刺,偶尔插一两句话,看似温和,实则目光一直落在刘巍身上,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伦敦的雾是不是跟小说里写的一样?”
时墨夹了一筷子干丝,饶有兴致地问。
“那都是老黄历了。”
刘巍笑着摇头,“现在的伦敦天气确实一般,但没有书上写的那么夸张。
倒是有一回,泰晤士河涨潮,淹了半个地铁站,我从学校回住处,蹚着水走了四十分钟,皮鞋全泡废了。”
“你以前可不这样。”
时墨忍不住笑了,“泡废了一双鞋还能当笑话讲?以前你要是碰着这种事,得闷闷不乐好几天。”
刘巍被她这话说得一愣,随即笑容更深了些:“在英国没人惯着我,什么事都得自己扛,扛着扛着就扛出经验了。”
时墨听他这么说,心里感慨了一下。
“对了,你在巴克莱实习,主要做什么方向?”
谢时昀剥好一只虾,放在时墨碗里,随口问道。
“主要是TMT领域的早期投资,还有跨境并购。”
刘巍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通信、媒体、科技这几个赛道。
英国的创业环境比国内成熟,但我看国内的势头更好,未来十年会是爆发期。”
“你回来是对的。”
时墨点头,“国内现在遍地都是机会。
你在那边学的东西,都能用得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
刘巍看了她一眼,眼底有一丝暖意,“而且你这边,我也能帮上忙。”
谢时昀端起黄酒杯,轻轻晃了晃,琥珀色的酒液在杯壁上挂出浅浅的泪痕,“那正好,墨墨现在手头的事越来越多,影视公司、地产、矿业,还有文物局的项目,我一个人劈成八瓣都不够用。
你来了,我们能轻松不少。”
“我也就是个打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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