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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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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尔德跌跌撞撞地在哥谭市摸索凡人世界的生存法则,但这座城市推翻了他之于凡人社会的大部份认知。

哥谭是罪恶和黑暗的化身,这里弱肉强食,漠视法律,同情与道德于此简直可以算得上累赘。

从上层的贪官污吏到底层的街头混混,罪恶几乎无处不在。

就像是一片沼泽,生灵们有的陷入污泥,最后成为养料,有的彻底成为沼泽生物链的一部分,余下的那些则逃离此处不再回来。

毫无疑问,对于一个意外流落至此的十三岁孩子来说,这里再危险不过。

但在混血营十一号小屋成长起来的十三岁半神不在此列。

赫尔墨斯是诸神的使者,是庇护商人、旅者以及牧人的神祗,但他同时也是小偷与窃贼保护者,欺诈之术的创始人。

加菲尔德也许不了解哥谭市那些黑暗的规则,但他从小就跟一群骗子和小偷打交道——在十一号营房,偷窃和谎言随处可见。

赫尔墨斯的孩子们可比混迹哥谭底层的扒手跟骗子们厉害多了,被室友们坑过无数次的加菲尔德甚至能够在那些蹩脚的毛贼摸走自己的财物之前摸走对方的战利品。

他就像离群的幼兽,戒心够强,爪牙也足够锋利,同时也足够谨慎,没有招惹过于危险的敌人——他正飞快地适应这座黑暗的沼泽。

经过这段的摸索,加菲尔德勉强对自己的血脉天赋有了初步的掌握——比如那些来自亡灵无休止的耳语。

他封不住自己的耳朵,但可以命令那些鬼魂闭上嘴。

男孩目前还无法直接看到鬼魂,但已经可以勉强跟它们沟通了。

不过他还没能成功的进行第二次影子旅行。

实际上,在确定自己是冥府诸神之一的子嗣之后,加菲尔德陷入了迷茫。

假如他是某位奥林匹斯神祗的后裔,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赢得认可。

但……如果父母是冥府的神祗呢?

加菲尔德对于冥界的诸神并没有太多了解,混血营对于那些“地下的邻居”

态度相当微妙,包括喀戎在内的大部分人甚至恨不得把对于冥界的警惕和排斥写在脸上。

如果他想了解更多事情,恐怕得亲自去一趟冥界。

当然不是说他要死一圈,历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混血英雄,比如俄尔甫斯,赫拉克勒斯,他们都曾去过地府并全身而返。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是得先回混血营,起码要和喀戎道个别。

经过这几天的了解,加菲尔德已经知道了这座城市被称为哥谭,位于东海岸的新泽西州,距离纽约大概有一百二十公里的路程。

飞机和计程车过分昂贵,火车同样票价不菲而且少有人乘坐,最好的选择是搭乘大巴,从哥谭到纽约只需要不到三十美元。

他已经买好了明早的票,如果一切顺利,下午他就能回到混血营,面对半马人导师的训斥了。

至于今天晚上,加菲尔德找到一间空荡荡的旧仓库,可以暂时对付一宿。

男孩蜷在仓库的楼梯下面,身上搭着一件廉价的二手夹克。

他正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身体非常疲倦,但无法放心休息。

浑浑噩噩中,男孩脖颈后突然产生了一种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的感觉,那种被监视的冷意再次爬上了后背。

一只黄褐色的仓枭飞进这间仓库,落在房梁上。

作者有话要说:bewaretheurtofowls,当心猫头鹰法庭

pj系列中的半神全部患有特殊的阅读障碍和注意缺陷,半神的语言天生就被固定为古希腊语模式,阅读其它语言时字母都会按照古希腊语的构词和语法漂移,而半神的感官比凡人强,而且天生拥有战斗冲动,注意力会分散到周围的各种异动上,很难集中注意

打滚求评论,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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